盘后5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重庆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亿 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 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1 本比例 0.5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 7月 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将上述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股权激励”拟变更为“用于 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 1.02元/股、最高价 为 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7 豪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编号:2024圳中银布借字第 00190号),借款金额:14,000万元整(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就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的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再次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7 保立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保立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 6月 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其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含);回购价格经 2023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由不超过 1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及《关于 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76,685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4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9.04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063,615.18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 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7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 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2024 年8月3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 10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数量为 3,900,601股(连同前次回购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的股份,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有 5,543,101股公司股份),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1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3,862.2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卧龙电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卧龙电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2024年01月23日召开九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含16.9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及《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6)。 2024年0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8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07月15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07月 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1,308,291,126股)的比例为0.3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66元/股、最低价格为 8.3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0,005,392.1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喜临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喜临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9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2024年 9月 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9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最高成交价格为 19.4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8.59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9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9%,最高成交价格为 19.4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83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丽臣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臣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54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107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6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稳定股价,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2024年 11月12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 2024年 8月 17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31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最高成交价为 15.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313,306.58元(不含交易费)。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广电计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电计量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转换公司计划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192,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具体如下: 1.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数量:4,192,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3.成交价:最高16.00元/股,最低14.84元/股; 4.使用资金总额:63,999,753.1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绝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绝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4日、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923,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60%,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12.12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00,221,73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2 金宏气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宏气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0)。 2024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同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4,8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4元/股,最低价为 18.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619.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博迈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迈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4,000万元至 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7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月 26日及 1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 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 0.0909%,购买的最高价为 11.31元/股,最低价为 11.25元,支付的总金额为 2,891,4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 1.5434%,购买的最高价为 14.40元/股,最低价为8.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7,192,672.06元。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伟创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伟创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7月 24日、2024年 7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1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9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2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0元/股,最低价为 20.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1,869.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西山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山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 9月 13日,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8日、2024年 9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52,742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01,466股的比例为 4.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7.22元/股,最低价为 5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17,340.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2 江南高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南高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27日、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0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30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购买的最高价为1.46元/股,最低价为1.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34.21万元。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它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2 王府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王府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及 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7.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0.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3元/股,最低价为1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66.923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2 宏柏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柏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10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24.38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42%,购买的最高价为6.3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6.2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24.3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科美诊断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美诊断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6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1月 30日、2023年 12月 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1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 401,108,000股的比例为 1.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0元/股、最低价为 5.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75,11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昊海生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昊海生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的 A股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9.7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 A股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89.7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89.3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 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晶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6.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6.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5.70元/股,最低价为 22.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85,618.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映翰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映翰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90元/股,最低价为32.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794.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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