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9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08:39 天泉药业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泉药业(股票代码:872952)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7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95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7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275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39 泰华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泰华股份(股票代码:839444)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783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66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83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047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39 信新智本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信新智本(股票代码:871787)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507,917.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91,895.9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1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8:39 川力科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川力科技(股票代码:83758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790,607.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32,707.6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4,6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24,6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6,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8:39 康源堂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康源堂(股票代码:873173)公布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39 联佳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联佳股份(股票代码:839920)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1,775,191.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04,507.6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0,03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30,03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204,2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8:39 搜了宝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搜了宝(股票代码:870099)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0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39 晨宇电气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013041股)】 晨宇电气(股票代码:831957)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66,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13041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013041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84,066,9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99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0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39 速丰木业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速丰木业(股票代码:871264)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398,322.6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6,8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36,8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936,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8:34 中草香料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中草香料(股票代码:920016)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981,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1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8:29 江南奕帆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江南奕帆(股票代码:301023)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00股后的55,60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08:29 乖宝宠物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乖宝宠物(股票代码:301498)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08:29 华翔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 华翔股份(股票代码:603112)公布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183,564.48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19,085,261.9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依据 2024年度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 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拟进行 2024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11元(含税)。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总股本 470,577,50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6,349,603.74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183,564.48元的比例为 42.8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08:29 恒锋工具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恒锋工具(股票代码:300488)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7日。 【08:24 中核科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11月26日 【08:24 北大医药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7日。 【08:24 通达创智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通达创智(股票代码:001368)公布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8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2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1月 26日。 【08:24 吉宏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预案】 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公布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73,298.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60,635,834.4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99,331.64元。 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84,849,288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户持有6,025,700股股份数量后的378,743,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8,173,845.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08:24 华孚时尚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华孚时尚(股票代码:002042)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5,478,485.00股后的1,605,202,8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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