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22:10:4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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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7 德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32.44元/股(含)调整为31.9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31.99元/股(含)调整为31.79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12元/股,成交金额为20,056,362.3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31.7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中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1 / 2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37 深天马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天马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
202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39,06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02%,最高成交价为10.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72,543,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广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长虹美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美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实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份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基于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发生了利润分配事项,且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根据《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9月3日、10月11日、11月5日、12月3日、2026年1月6日、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2025-061号、2025-069号、2025-076号、2025-093号、2026-001号、2026-00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14,853,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2%;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609,523.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回购价格未超过10.6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思源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源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45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2025年6月14日和2025年7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为219.40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股东大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37 中兴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兴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钒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钒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3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354,5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最高成交价为2.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82,925.6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4.30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7 西子洁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子洁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况
(一)交易背景
2021年8月27日,经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洁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西洁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洁”,原名“浙江国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增资杭州德海艾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艾科”),增资后持有德海艾科15%股权,对应德海艾科注册资本98.22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德海艾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1-060)。

(二)交易情况
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德海艾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回购权的议案》,经友好协商,浙江西洁与受让方王宇、熊仁海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受让方按照《股东间协议》所述回购金额的计算方式,即以投资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为基础,按年利率8%(单利)回购转让方所持有的全部13.2632%德海艾科股权,在《股权回购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分三期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杭州德海艾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回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按协议约定,浙江西洁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全部1
款项,合计人民币20,024,722.39元,并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目前浙江西洁不再持有德海艾科股权。


【20:37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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