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43 民生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民生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2%,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联合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合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26.1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56%,最高成交价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14.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2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领益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领益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1.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1.0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975,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487,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1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1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8元/股,成交金额为311,132,511.5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兴森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森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0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1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2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313,297.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德联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联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49,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7%,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持公司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减持上述回购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第 1页共 2页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7年2月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2)。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1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0元/股,成交总金额122,079,276.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国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3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3月31日实施完毕。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8.0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47,3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73,66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53,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63%,最高成交价为45.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54.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天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5.08万股至430.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至1.2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最高成交价为22.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90,4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2026年7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2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2.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8,931,481.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百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2,380,952股至4,761,904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嘉友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友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6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6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购买的最高价为12.48元/股、最低价为10.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84.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赛特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特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7年6月15日止,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百利天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利天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3,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8.88元/股,最低价为20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1.9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恒源煤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源煤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源煤电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9.55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1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30日公开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0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2%,回购的最高价为7.55元/股、最低价为7.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726,719.85元。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6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62元/股,最低价为7.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4,657.09元。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3 阿特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阿特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7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35元/股、最低价为 10.87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712,980.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3 ST中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中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722,801股,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7%。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号)。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6 4 24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已回购的部分股份,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39,857,3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出售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1 截至上月末,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上述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的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是□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2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8 华纬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纬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6%;最低成交价为15.17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07,155.3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8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762,3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052%,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66,392,3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97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1,419,716.0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80,369,9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07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3.16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288,505,926.42港币(不1 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250,581,822.39元(按2026年6月30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0.86855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8 青鸟智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青鸟智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鸟智慧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5月11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24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2.5%,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80,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最高成交价为11.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16,667,388.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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