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0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20:20:1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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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张江高科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张江高科(股票代码:60089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232,262.4元。


【20:15 坤彩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坤彩科技(股票代码:60382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5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280,000.00元,派送红股196,56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851,760,000股。


【20:15 华兰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华兰股份(股票代码:30109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1,329股后的163,869,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63,970,59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3,131,373股。


【19:45 新莱应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13,571.00股后的405,793,18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19:20 国科天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国科天成(股票代码:301571)公布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425,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4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026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8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4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4日

【19:20 新相微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相微(股票代码:688593)公布新相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2026年5月2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970,253股后的股份数为455,559,159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500,162.16元(含税)。

(1)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5,559,159×0.045)÷459,529,412≈0.045元/股。

即公司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5元/股。


【19:20 山东赫达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山东赫达(股票代码:002810)公布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5
公司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4,004,916股后的345,65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1 1 1 10 0.200000
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7月15日。


【19:00 锦好医疗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锦好医疗(股票代码:92092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97,729,643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8,580,643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851,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97,729,643×(0.5÷10)÷98,580,643=0.049568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495684)÷(1+0+0)。


【18:50 老凤祥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老凤祥(股票代码:600612)公布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23,117,7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0,515,448.48元。


【18:50 中国电影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国电影(股票代码:600977)公布中国电影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二)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三)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67,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744,0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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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歌力思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歌力思(股票代码:60380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63,733,23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199,448.41元。


【18:45 中核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公布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417,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8:45 江苏国信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苏国信(股票代码:002608)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
本次实施的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固定比例的方式
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注】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6年7月14日。


【18:45 中山公用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山公用(股票代码:00068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0股后的1,467,731,1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6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18:45 招商港口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招商港口(股票代码:001872)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该公司现有总股本2,482,148,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191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9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7.191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9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9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特别说明:由于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22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2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一)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

(二)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4日,除息日为:2026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7日。


【18:45 三花智控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三花智控(股票代码:002050)公布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3,731,477,53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351,02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数3,723,126,5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8:20 朗玛信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朗玛信息(股票代码:30028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7,941,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4日。


【18:20 晨光电缆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晨光电缆(股票代码:920639)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99,703,468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1,6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896,532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1,896,53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199,703,468*(1.000000÷10)÷201,600,000=0.0990593;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990593)÷(1+0+0)。


【18:20 东来技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来技术(股票代码:688129)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478,8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4,819,152 115,659,648
户内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股。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65,466.368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①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5,659,648股×0.2660元)÷120,478,800股≈0.25536元/股(保留5位小数)。

②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536)÷(1+0)=前收盘价格-0.25536元/股。


【18:20 西藏珠峰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14,210,1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84,20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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