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1:05:00 中财网
【21:01 值得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质押融资负债及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84,561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5、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超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刘超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1:01 值得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质押融资负债及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32,284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5、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刘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0:56 浙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重组上市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5,570,2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190,08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0,380,1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4年 11月 18日-2025年 2月 17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31 华曙高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华曙高科股份 34,24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为其在公司 IPO之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年 4月 1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国投创业基金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283,376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投创业基金发送的《减持计划告知书》,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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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股东: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济峰”)持有公司股份 4,80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济峰一号”)持有公司股份2,70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州济峰”)持有公司股份896,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苏州济峰、嘉兴济峰一号、福州济峰存在关联关系,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0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3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苏州济峰、嘉兴济峰一号、福州济峰作为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84,00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1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苏州济峰、嘉兴济峰一号、福州济峰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济峰、嘉兴济峰一号、福州济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06 行动教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主体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云盾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云盾”),上海云盾持有公司股份12,219,6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2470%,上海云盾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99,3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353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云盾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106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889%,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减持方式由上海云盾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20:06 行动教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蓝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蓝效”)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505,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72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蓝效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58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864%,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减持方式由上海蓝效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20:01 航天智装: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航天智装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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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数量和比例:
航天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7,177,65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5日)进行。窗口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天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若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5)如违反已作出的承诺,并对发行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2
航天投资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航天智装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航天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航天投资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26 华锋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股份9,75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3%)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或“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1,8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收到广东科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759,4205.13%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190,183,096股计算。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01,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本次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其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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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东科创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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