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4年10月27日 21:35:44 中财网
【21:31 银邦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新邦科技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方式所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拟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无锡新邦科技有 限公司不超过8,219,200 股不超过1%集中竞价交 易
4.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邦科技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1:31 飞天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区间减持 原因
陆舟不超过 4,000,000股不超过 0.96%集中竞价按市场价 格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个人财务安 排
 不超过 4,000,000股不超过 0.96%大宗交易按市场价 格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个人财务安 排

【21:31 迪瑞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宋勇先生、易湘苹女士及宋洁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其中,通过竞价方式减持的,宋洁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宋洁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按照各自持股数量的比例等比例进行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实施。

(5)减持方式:通过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宋勇、易湘苹、宋洁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宋勇
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易湘苹
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宋洁
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目前,宋勇先生、易湘苹女士及宋洁女士均已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1:31 科拓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科融达、科汇达拟分别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269,9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科融达、科汇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7、科融达、科汇达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0:56 楚天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康佳集团、温州一马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康佳集团、温州一马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康佳集团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917,03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2)温州一马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611,3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若在预计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康佳集团、温州一马本次拟减持股份均采用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康佳集团、温州一马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前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17:16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 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皓”)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0,299,031股的 5.5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经营需要,浙江星皓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7日收到股东浙江星皓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6:51 科森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厚未来 4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厚未来 4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6:01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344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6%),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特沃上海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特沃上海拟于2024年11月19日-2025年2月18日(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的时间段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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