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1,093,0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395,347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97,673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本次拟减持的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四)本次拟减持的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五)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七)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7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宁波和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和理”、“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佳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832,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不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和理拟减持公司股份是其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结合自身资金需要提出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和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0%。其中:(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4,000,1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200,03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和理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7 洪田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投资”)持有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22,3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5%;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科技”)持有公司10,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道森投资因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诺德科技因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股东道森投资出具的《关于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洪田股份的计划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股东诺德科技出具的《关于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 【20:02 万达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副总裁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02 明阳电路: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及员工股权激励获得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8.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2 赛维时代: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年 11月 21日至 2025年 2月 20日。 7.众腾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众腾投资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9:07 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共40,81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其中28,579,966股为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12,232,495股为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均无质押。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 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80,100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用于减持的股票比例对用于减持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8:47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佳美”)持有公司股份 36,903,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 前取得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股东丰盛佳美拟自本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1日至 2025 年 2月 20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2,039,999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13,33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026,66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18:12 亿田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1)亿顺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8,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5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712,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425,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4%)。 (2)亿旺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2,9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4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654,3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308,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96%)。 (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101,3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则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减持价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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