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苏州银行(股票代码:002966)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注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8日。 【19:33 东港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港股份(股票代码:002117)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72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5日。 【19:13 家家悦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家家悦(股票代码:603708)公布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派发 2024年半年度股东红利,每 10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总股本为 638,337,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9,674,71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628,662,541股。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28,662,541×0.11)÷638,337,258≈0.11元。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11)÷(1+0)=前收盘价-0.11元/股。 【18:28 正丹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正丹股份(股票代码:300641)公布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137,512股后的 525,544,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 【17:58 吉贝尔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吉贝尔(股票代码:688566)公布吉贝尔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9,430,8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852,024.90元(含税)。 【17:58 恒星科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恒星科技(股票代码:002132)公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24年1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942,396股后的股份数,向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7:33 中汽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中汽股份(股票代码:301215)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注】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5日。 【16:43 共添营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共添营销(股票代码:872089)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2,258,934.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25,223.6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5,773,196股,以应分配股数25,773,196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54,639.2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43 华友文保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友文保(股票代码:873520)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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