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套上“紧箍咒”
日前,有北交所转科创板“转板第一股”之称的观典防务发布公告称,因实控人资金占用未偿还等事项,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个人以为,目前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约束过于宽松,有必要为之套上“紧箍咒”。 观典防务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观典防务的资本市场之旅过程非常丰富。该公司于2015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2020年7月开始在精选层挂牌,并于2021年11月平移至北交所上市,已经成为一家名副其实的上市公司。但在2022年5月25日,该公司转入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也成为北交所转板科创板的“转板第一股”。 除了“转板第一股”之称外,还有另一个“第一股”的称号。目前科创板挂牌公司为577家,除了理工导航披“星”戴“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外,观典防务还是科创板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一股”。 观典防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与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到期未全部归还等因素有关。根据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截至今年5月29日,其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59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97%。而截至10月31日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万元,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 除了巨额资金被实控人占用外,观典防务还存在诸如违规担保、内控失效等多方面的风险事项。基于此,上交所对该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监管措施。 为了强化对科创板公司的监管,今年4月份,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中引入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制度。其中就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到一定占比,或达到一定金额,且在一定期限内未完成清偿的,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其占比或金额达到一定数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偿或整改的,将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显然,观典防务是完全“达标”的,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此前,上市公司资金即使被大股东、实控人或关联方长期占用,上市公司及占用方也往往是“高枕无忧”,毕竟监管部门既不会对相关方采取措施,更不会进行处罚。但这一格局正在发生改变。至少,资金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不归还,会被戴上ST的“帽子”。这显然又是上市公司所不愿看到的结果。 但对观典防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并不会改变其涨跌幅限制(比如科创板公司仍然为20%),且期间投资者某一交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盘后交易累计买入不得超过50万股,如此监管,明显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此前,上市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其涨跌幅往往会收窄,对个股流动性的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 个人以为,对相关上市公司仅仅只是戴上ST的“帽子”,并没有多大的警示意义。既然是风险警示,就应体现出“风险”的意义来。个人建议,对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一方面,需要对其交易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科创板及创业板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涨跌幅应压缩至10%,每个交易日通过不同交易方式买入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10万股。 另一方面,被采取其他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违规导致的,那么对于违规公司,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方面,同样有必要进行限制。比如可规定,不摘掉ST帽子,其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均禁止启动。如此,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威力也就体现出来了。 .曹.中.铭.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