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9:15:18 中财网
【19:14 铭利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铭利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4,30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4%,最高成交价为1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7,861,7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喜临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喜临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9月 23日~2025年 9月 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472,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8%
累计已回购金额7,998.1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83元/股~20.6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4日、2024年 9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2024年 9月 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6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39%,最高成交价格为 20.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83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8.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赛科希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科希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28,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6月26日~2025年6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62,57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11%
累计已回购金额23,031,679.5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92元/股~28.98元/股
一、 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3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2,5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6,142,400股的比例为1.0011%,购买的最高价为28.98元/股,最低价为1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031,679.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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