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9:10:55 中财网
【19:09 韶能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韶能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
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
关事宜的通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下称“韶关交行”)于2024
年11月13日签署《借款合同》,韶关交行将为公司提供1.361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9,725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9,450万元(含)的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
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
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签署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
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
通知》,公司与韶关交行于2024年11月13日签署《借款合同》,
韶关交行将为公司提供 1.36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
公司股份回购。
(一)协议双方
甲方: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韶关交行
(二)借款金额:1.3615亿元人民币
(三)借款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借款用途:用于回购公司股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签署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
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借贷工具,签署本借款合同,推进公司股
票回购计划。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59 ST智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智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383,92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6%
累计已回购金额6,063.4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53元/股~6.6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75元/股(含 6.7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38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7%,购买的最高价为 6.64元/股、最低价为 4.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63.40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9 宏柏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柏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1,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纪金树 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10/10 ~2025/10/9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2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15%
累计已回购金额3,981.7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182元/股~6.6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6,2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15%,成交的最高价为6.6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6.1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81.7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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