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7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0:00:45 中财网
【19:59 太湖云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太湖云(股票代码:871403)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59 龙竹科技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龙竹科技(股票代码:831445)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882,0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08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54 艾罗能源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

艾罗能源(股票代码:688717)公布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9,874,243.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49 齐翔腾达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预案】

齐翔腾达(股票代码:002408)公布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为196,484,303.70元,2024年9月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为5,464,707,384.69元;母公司2024年1-9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773,811.42元,2024年9月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33,772,704.19元。
2、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并结合公司财务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原则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总股本2,842,841,2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2,794,413股后的股份数为2,820,046,814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202,808.84元(含税)。

若2024年11月8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18:49 北部湾港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北部湾港(股票代码:000582)公布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实施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2,277,549,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10004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35900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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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2001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1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1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2日。


【18:44 华工创新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华工创新(股票代码:430615)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000,435.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91,064.6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2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18:34 真兰仪表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真兰仪表(股票代码:301303)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 22日。


【18:09 吉比特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吉比特(股票代码:603444)公布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三)差异化分红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2,041,101股,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284,8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71,756,30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3,512,602.00元(含税)。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且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1,756,301×2.00)÷72,041,101≈1.9921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1.9921元/股

【18:09 美畅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美畅股份(股票代码:300861)公布2024年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480,0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11月 22日。


【17:59 康安租赁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康安租赁(股票代码:835319)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519,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297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44 依依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方案预案】

依依股份(股票代码:001206)公布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50,931,677.7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931,677.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6,781,100.71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48,421,622.3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350,927,496.8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50,927,496.8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 364,287股后的股本数量 184,529,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42,441,789.83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12%,占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46%,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17:39 仁新科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仁新科技(股票代码:833310)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43,911,673.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0,714,936.7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92,2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92,2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2,2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54 苏宁环球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苏宁环球(股票代码:000718)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34,636,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22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年 11月 25日。


【16:49 数安时代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0.35股)】

数安时代(股票代码:871932)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0,745,143.7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545,416.8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0,934,501.3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30,934,501.3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7,86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67,86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10股转增0.35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35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107,400元,转增2,375,1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24 西高院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西高院(股票代码:688334)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16,579,4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19,555.63元。


【16:24 中船防务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船防务(股票代码:600685)公布中船防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该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该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及2024年半年度中期股息》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13,506,3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62,076.54元(含税)。


【15:49 思迅软件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思迅软件(股票代码:838758)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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