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 大股东及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辉持有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达医疗”)股份共计31,52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5.22%。公司股东朱文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8,839,409股,占公司总股本4.7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朱文怡及刘辉拟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朱文怡及刘辉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8:57 红宝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系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数量及比例: 陶梅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44,154股。计划在获批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04%。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陶梅娟女士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陶梅娟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42 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38,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5.减持意向承诺: 宋春静女士于首次公开发行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宋春静女士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42 新柴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18:42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股东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26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13.0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振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425,6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141,8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283,74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42 亚世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8日~2026年6月17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林雪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就上述12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延长锁定期的情况,亦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就上述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林雪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27 智信精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张国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本人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方式。 4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25%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不得减持股份。 (7)本人若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8)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6:27 拾比佰: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根据 2021年 6月 9日公开披露的《拾比佰: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四节-第九项-重要承诺第七款”,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等对本次发行股份转让限制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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