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20:05:16 中财网
【20:02 电连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的方式、数量及比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9:57 康强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司麦司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75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麦司严格遵守了所作出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司麦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28 纽泰格: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6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0986%。(若在计划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学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8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三、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四、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如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五、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六、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一、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在减持时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二、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三、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四、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五、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王学洁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9:27 奇正藏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含前述股份因送股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比例
(1)李军不超过48,200股0.0085%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李军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李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13 中仑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Strait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Strait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75%,即不超过5,499,5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即不超过4,000,100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19:13 南京聚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期间、方式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回购 股份比例减持期间
江苏苏豪时 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集中竞价1,080,0000.98%0.99%2026年3月27日 —2026年6月26 日
 大宗交易2,170,0001.96%1.99% 
合计3,250,0002.94%2.98%  
注: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1、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
()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如届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本单位承诺除遵守本确认函要求外,还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9:08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58%;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7%;郭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939%。

瑞和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4,2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45%。

瑞和投资、瑞岚投资的股份来源均为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郭华女士的股份来源为离婚财产分割所得、通过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上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瑞和投资、瑞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4,2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245%。其中,瑞和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2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958%;瑞岚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287%。郭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477%。

1
上述股东计划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分别收到瑞和投资、瑞岚投资、郭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8:32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安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6%,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2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松安投资股东北京智达宇恒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及向慧川自身资金需求,松安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09,4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18,8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松安投资股东北京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减持。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松安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6:42 力佳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宜昌同 创资产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不高于 863,9281.0000%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0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高树勋不高于 67,6000.0783%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0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周兰英不高于 67,6000.0783%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王保军不高于 67,6000.0783%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张垍不高于 42,2500.0490%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陈萍不高于 21,1250.0245%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资金 需求
      股) 
鞠鸣不高于 21,1250.0245%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杨洋不高于 16,9000.0196%集中竞 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送转 股)资金 需求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5%以上股东宜昌同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树勋 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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