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000592):出售资产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3月6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向东阳光出售所持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数一号”或“标的公司”)1.30%的股权,并接受东阳光向公司发行股份作为对价。 2、本次拟出售的东数一号1.30%股权,持股比例极小,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等,除持有本次拟出售的东数一号1.30%股权外,公司未持有其他算力行业相关资产,亦未有开展及经营算力行业相关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 4、由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尚需根据确定后的交易价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除以上外,本次交易还需东阳光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内部审议及相关批准、授权或备案程序;经所属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等程序后方可生效。 5、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为市场变化、监管审核、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等各种原因无法达成或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6日,公司与东阳光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东阳光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购买东数一号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同意向东阳光(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出售持有东数一号1.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接受东阳光向公司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于2025年11月出资1.5亿元认购东数一号增加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持有东数一号1.3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促进公司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 (三)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的后续进展,根据确定后的交易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负责本交易后续相关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东阳光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交易对方及相关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有关国资交易对方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如需);4、东阳光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 、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如需); 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673131734N 4、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4日 5、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 6、法定代表人:张红伟 7、注册资本:300,955.5059万元 8、经营范围:矿产资源的投资;氟化工的投资、研发;新能源相关产品及新型材料的投资、研发;项目投资;高纯铝、电极箔、亲水箔及亲水箔用涂料、铝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电化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东阳光的控股股东,张寓帅为东阳光的实际控制人。 10 、关联关系:东阳光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任何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资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阳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的东数一号1.30%股权。公司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及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MAEPEDFX2K 3、成立日期:2025年7月18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滨江路62号综合楼一楼A区5、法定代表人:张寓帅 6、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数一号的前五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10、资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数一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截止目前,东数一号的模拟合并报表尚未完成编制。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尚未确定,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6日,公司与东阳光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甲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乙方: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乙方亦同意向甲方(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受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具体股份支付对价金额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补充约定。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甲方将与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东阳光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的上市公司东阳光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19.68 / 东阳光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东阳光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5、锁定期 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将在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三)期间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未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东阳光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股份比例共享。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促进公司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 本次拟出售的东数一号1.30%股权,持股比例极小,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等,除持有东数一号1.30%股权外,公司未持有其他算力行业相关资产,亦未有开展及经营算力行业相关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具体收益受本次交易作价影响,目前交易作价尚未确定,在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七、风险提示 由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根据确定后的交易价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还需东阳光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内部审议及相关批准、授权或备案程序;经所属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等程序后方可生效。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为市场变化、监管审核、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等各种原因无法达成或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报备文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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