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而泰(00240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2025 5 14 2024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召开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由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提供担保,公司就新材料该笔授信向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第三工业区雅华公司厂房二栋101法定代表人:秦宏武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75%;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持股5%;自然人股东赵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分别持股8.50%、4.50%、3.50%、3.50%。 股东赵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和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反担保对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B 法定代表人:曾辉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深圳高新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公司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深圳高新投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书》项下新材料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即新材料在中国银行500万元授信额度下应当履行的债务)。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新材料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2,000万元人民币和8,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和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3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担保协议书》; 3、《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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