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五洲特纸(605007):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6:51:15 中财网
原标题: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五洲特种纸业(江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洲特纸(江西)”)35,000.00万元217,990.46万元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五 星”)5,000.00万元136,478.95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876,744.8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8.29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世贸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华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3月11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浙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浙江五星与浙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及2025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  
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注册资本18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 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565,813.69528,839.02
 负债总额326,219.58352,565.54
 资产净额239,594.11176,273.48
 营业收入329,332.09475,806.46
 净利润13,320.6230,088.26
(二)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注册资本6,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200,538.72208,309.21
 负债总额133,428.72141,031.13
 资产净额67,110.0067,278.08
 营业收入108,162.87149,073.44
 净利润-168.082,255.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10,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五洲特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五洲特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五洲特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五洲特纸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五洲特纸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被担保人:浙江五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5,000.00
、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 万元;
4、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浙江五星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6,744.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8.29%,对外担保余额为555,55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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