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0009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人员信息:合伙人数量为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 12月26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 经审计,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 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审计委员会对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21日,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