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202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于2026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76,848,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最低成交价10.62元/股,最高成交价14.02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95,976.5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48 天益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益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3077万股至184.61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7%至3.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8,947,368股的0.1357%,最高成交价为57.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4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 4,598,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28 上海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227,393股(含)且不超过20,454,786股(含)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美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美元3,927.32万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的《上海机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临2025-036)、《上海机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376,438股B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46%,购买的最高价为1.630美元/股,最低价为1.460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83,324.41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28 奥泰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泰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0,510股,占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的比例为1.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29元/股,最低价为64.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9,397.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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