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2:15:2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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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嘉融投资”)持有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096,8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6%,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融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7,096,85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7,096,855股
持股比例1.9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7,096,855股
注:因操作失误,在上期减持计划中,嘉融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股数合计3,624,100股,超出原定减持计划100股,后嘉融投资已将超出计划减持的100股全部购回,最终实际减持股数3,624,000股。上期减持计划及结果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096,85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9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24,1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096,855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6月24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注:嘉融投资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2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20:33 欣龙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认购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16,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38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0,76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即2026年4月13日-7月12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海南筑华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20:13 安杰思:安杰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持有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医学”或“公司”)股份2,888,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01%,其中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2,062,871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825,148股。新建元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已于2024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自身的经营安排,股东新建元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22,44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1,22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1,220股。

股东新建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

上述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1
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8:58 建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方式、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归属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黄吉琴771,2000.1370%
朱守稳67,5000.0120%
合计838,7000.1490%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间不减持。)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023年10月16日签署承诺函: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12月内(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08 常山北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李锋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应华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其中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53 华原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华盛企 业发展 (深 圳)有 限公司不超过 1,510,00 01.00%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公 告披 露之 日起 15个 交易 日之根据市 场价格 及交易 方式确 定,且 减持价 格不低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自身资 金需求
    后的 3个 月内于发行 价(经除 权除息)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7:48 建研院: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吴其超持有公司股份25,257,397股(占公司当前股份5.0804%)。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吴其超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以下简称“IPO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吴其超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2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48 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联合”)持有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44,186,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西子联合与其一致行动人陈桂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6,436,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西子联合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1,287,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62,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524,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则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西子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09:28 长芯博创: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4. 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方式

2,915,700
1 东方通信 1.00%
根据减持时的
集中竞价
市场价格确定
2 JIANGRONGZHI 1,336,085 0.46%
注:东方通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通信、JIANGRONGZHI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东方通信、JIANGRONGZHI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09:28 三元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09:28 惠柏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东瑞国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2,6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5,3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时将遵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述股份的,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东瑞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7、股东东瑞国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09:28 道氏技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708,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00%。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7、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4年5月8日,梁海燕女士与贾自强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贾自强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1,085,2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交易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贾自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的承诺如下:
本次转让完成后,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合计31,085,220股)自本次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自愿锁定8个月,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该等公司股票。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自强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09:28 恒立钻具: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付强300,0000.49%集中竞 价、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不低于 14.2元/ 股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个人 资金 需求
唐莉梅200,0000.33%集中竞 价、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不低于 14.2元/ 股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个人 资金 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09:28 盘古智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6.减持数量及比例:在上述减持期间内,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8,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并按各自持股数量的比例等比例进行减持,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6.75%。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并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的规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09:28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减持 原因减持股份来 源减持数量及比 例减持 方式减持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
绿脉 电气经营 发展 资金 需求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取得减持本公司股 份 不 超 过 5,156,8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0%)大宗 交易 方式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 2026年4月 13日至2026 年7月12日 (根据法律 法规及相关 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 外)根据 减持 时的 市场 价格 确定
注:绿脉电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脉电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9:28 贝肯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陈平贵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袁遵虎先生为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原一致行动人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贵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1、其持有的贝肯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自贝肯能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贝肯能源股份,也不由贝肯能源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对于证券账户内新增贝肯能源股份,按照100%自动锁定。

2、其在贝肯能源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贝肯能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贝肯能源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贝肯能源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贝肯能源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贝肯能源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贝肯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其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贝肯能源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上述限售期安排不一致的,以上述最长期限安排为准。

陈平贵先生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上述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9:28 楚环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龚双红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不超过685,4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0.86%)。 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的比例不变。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4日至2026 年6月23日)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22.56元。减持期间如遇 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 1、陈晓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2025 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已调整为每股 22.56元。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 价格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龚双红女士承诺将继续履行陈晓东先生作出的上述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二)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陈晓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
陈晓东股份 限售 承诺1、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1月25日,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 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 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 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5、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7、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龚双红女士承诺将继续履行陈晓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双红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09:28 康力电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沈舟群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1,25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035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3日-2026年7月1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09:28 爱博医疗:688050爱博医疗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毛立平先生持有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股份5,604,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与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4,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毛立平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2024年6月5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毛立平先生出具的《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毛立平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3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09日)实施。

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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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恒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股东董翔羽持有公司股份4,622,57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5.57%;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庐阳”)持有公司股份1,828,30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2.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鹰合胜”)持有公司股份1,475,50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1.78%。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董翔羽的股份于2025年8月29日起上市流通;中安庐阳的股份于2023年8月29日起上市流通;天鹰合胜的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董翔羽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75%的股份(即1,452,239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30,05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22,183股;中安庐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9%的股份(即574,384股);天鹰合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6%的股份(即463,547股)。董翔羽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中安庐阳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天鹰合胜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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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庐阳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证监会公告[2020]17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中安庐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减持,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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