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卧龙新能(600173):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2:56:06 中财网
原标题:卧龙新能: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 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亿元9.3亿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55,594(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64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9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希全、李迎刚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鉴于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卧龙控股对本次担保做出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公司间接控股股东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陈建成及陈嫣妮父女合计持有卧龙控股87.66%股份
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146113702K
成立时间1984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8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机制造;电机及控制系统、输变电、电动车、电源产品、

 机电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投资;房地产开 发;商贸、酒店等实业投资;对外投资;投资经营管理;机 电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110,004.483,923,077.53
 负债总额2,339,212.422,247,016.66
 资产净额1,770,792.061,676,060.87
 营业收入2,428,573.003,348,963.13
 净利润108,774.6790,458.7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 保人保证 人债权人担保 方式担保金额 (亿元)担保 期限贷款 类型担保范围
卧龙 控股公司进出口 行浙江 省分行连带 责任 担保1.412个 月国内 信用 证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 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 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 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 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 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 他款项和费用。
    0.5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卧龙控股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多年来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对其担保有利于互利发展;同时,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将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卧龙控股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5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3.6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2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9.07%;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20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1.4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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