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688525):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3:35:40 中财网
原标题:佰维存储: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70.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6.97%。

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5.5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预留授予权益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032.9136万股的1.39%,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36元/股。

(4)激励人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中首次授予10人,预留授予353人。

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40%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6
()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考核目标(A) 
 触发值(An)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4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180亿元。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4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20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5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00亿元。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5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25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6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 250亿元。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亿 元,且公司总市值在2026年度任 意连续2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30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市值”为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对应的总市值,下同。

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 考核目标(A)A≥Am100%
 An≤A<Am50%
 A<An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③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组织绩效KPI得分(M)M≥8080>M≥6060>M
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1.00.80
④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S≥8585>S≥7575>S≥6060>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1.00.80.60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所属部门组织绩效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部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 <202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2024/3/1436 / 元股1,235 万股10 人
预留授予2024/5/736元/股265万股353人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归属批次归属上市日期归属价格归属数量归属人数
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 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2025/8/2636元/股187.4805万股287人
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2026/1/1336元/股121.5万股6人
(第二批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70.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24 36
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14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14日至2027年3月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 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仍在职的10名激励对象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考核年度对应归属 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考核目 对应 标(A) 归属期 考核 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公司2025年营 公司2025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 业收入不低于 60亿元,且公 65亿元,且公 第二个 2025 司总市值在 司总市值在 年 归属期 2025年度任意 2025年度任意 连续20个交易 连续20个交易 日达到或超过 日达到或超过 200亿元。 250亿元。 注:上述“市值”为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对 应的总市值 公司层面可归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属比例(X) A≥Am 100% 各年度营业收 An≤A<Am 5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6〕3-14号):2025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113.02亿元,公 司业绩考核达标;且公司总市值 在2025年度连续20个交易日超 过250亿元,因此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100%。   
 归属期对应 考核 年度各年度营业收入及总市值考核目 标(A) 
   触发值(An)目标值(Am)
 第二个 归属期2025 年公司2025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 60亿元,且公 司总市值在 2025年度任意 连续20个交易 日达到或超过 200亿元。公司2025年营 业收入不低于 65亿元,且公 司总市值在 2025年度任意 连续20个交易 日达到或超过 250亿元。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可归 属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A≥Am100% 
  An≤A<Am50% 

 入及总市值考 核目标(A)A<An0  
      
(五)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按照公司专项组织绩效 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绩效层面激励对象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 下: 组织绩效KPI得分 M≥80 80>M≥60 60>M (M) 部门层面归属比 1.0 0.8 0 例(Y)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0名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组织绩效 KPI得分M≥80分,第二个归属 期对应的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组织绩效KPI得分 (M)M≥8080>M≥6060>M 
 部门层面归属比 例(Y)1.00.80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专项考核制度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 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绩效评 价得分 S≥85 85>S≥75 75>S≥60 60>S (S)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1.0 0.8 0.6 0 (N)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 S≥85,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100%    
 个人绩效评 价得分 (S)S≥8585>S≥7575>S≥6060>S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N)1.00.80.60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0名激370.5
励对象归属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3月14日。

(二)归属数量:370.5万股。

(三)归属人数:10人。

(四)归属价格:3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 (万股)可归属 数量 (万 股)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予 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孙成思中国董事长45013530%
2何瀚中国董事、总经理425127.530%
3徐骞中国董事、副总经理501530%
4王灿中国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 员1103330%
5刘阳中国董事、副总经理501530%
6蔡栋中国副总经理154.530%
7黄炎烽中国财务总监、董秘257.530%
小计1125337.5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3人)1103330%   
合计1235370.530%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2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70.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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