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2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 王振洪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41%。减持期间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21年1月5日,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王振洪签署《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振洪将其所持亿通科技90,772,524股股份(占亿通科技总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安徽顺源。2021年01月07日,王振洪先生承诺:1.本人于亿通科技201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下简称"原自愿性锁定承诺")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人剩余所持有的亿通科技股份继续履行原自愿性锁定承诺。3.为避免歧义,如本次股份转让未能完成,本人将继续履行原自愿性锁定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和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发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54 惠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刘荣俊、时平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 4、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9:54 多浦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3,033,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000%(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厦门融昱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股份”的限制。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即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厦门融昱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八)厦门融昱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24 正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取得。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09 德源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精选层挂牌之日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精选层挂牌公司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公司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公司签署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7、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8、本公司计划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减持本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对所作承诺均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08:54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傅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95,91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496%。 汪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2,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962%。傅洪先生、汪建华先生系公司特定股东,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傅洪先生拟在本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3,978股,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74%。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汪建华先生拟在本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3,075股,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4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08:54 迪森股份: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4,770,123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革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马革先生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08:54 能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数量及比例:温鹏飞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86,17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张健丁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84%。 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8:53 金明精机: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567,600股,即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进行。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股份相关承诺的要求。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实施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马镇鑫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8、上述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08:53 达利凯普:2026-00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在此期间内,如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将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副总经理戚永义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8:53 蒙泰高新: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3、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08:49 海欣食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滕用雄、滕用严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 滕用雄、滕用严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82,40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548,240,300股的1%)。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滕用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滕用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滕用雄、滕用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滕用严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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