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乐舱物流:根据一般授权完成配售新股份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21:16:16 中财网
原标题:乐舱物流:根据一般授权完成配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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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不構成在美國提呈出售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

本公告及其任何副本不得帶入美國或在美國直接或間接分發。本公告所指證券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證券法」)登記,且未經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的登記規定,概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本公司無意在美國作出證券的任何公開發售。

LC Logistics, Inc.
樂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90)
根據一般授權完成配售新股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12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配售事項。本公告所用但未另有界定的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配售事項交割
本公司欣然宣佈,配售事項已於2026年6月22日交割。

合共42,153,600股配售股份已成功以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3.3元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將為獨立第三方)。概無承配人於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
經扣除配售佣金、配售事項的其他相關成本及開支後,本公司自配售事項收取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37.54百萬元。按上述基準計算,淨發行價約為每股配售股份3.26元。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將按以下方式使用:
(a) 約123.79百萬元用於潛在戰略收購,重點關注(i)對在金融行業經?的公司不超過10%的少數股權投資;及╱或(ii)收購在物流行業上游或下游領域經?處於市場研究及篩選潛在收購機遇(括(i)對在金融行業經?的公司不超過10%的少數股權投資機遇;及╱或(ii)涉及在物流行業上游或下游領域經?且與本集團具有業務協同效應的目標公司的收購機遇)的初步階段。

董事會認為,探索對金融行業公司進行少數股權投資符合本集團的利益,因為該等投資可使本集團能夠拓寬其融資渠道並使之多元化、減少其對外部金融機構的依賴、優化其融資成本及提高融資效率及速度。鑒於航運及物流行業屬資本密集型,並可能需要及時的融資支持以把握業務機遇、獲取航運或物流資源、管理?運資金需求及應對市場變化,董事會相信,在金融行業建立戰略佈局可支持本集團的長期業務發展及?運靈活性。

就物流行業上下游領域的潛在收購而言,本集團擬主要專注於中國的目標市場及與本集團具備業務協同效應的優質目標。該等目標可能括在特定地區(如東南亞、南美洲及非洲等新興市場)擁有本地化網絡及資源整合能力的企業,此舉可協助本集團拓展相關區域市場。本集團亦可能考慮在物流行業細分市場(如項目物流、跨境電商物流及其他專業物流服務)擁有專業能力或市場壁壘的企業。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尚未與任何潛在目標進行任何實質性磋商,或訂立任何條款書或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因此,於本公告日期,無法確認任何個別潛在收購的指示性投資規模。在未有任何已確認目標的情況下,本公司無法落實物色合適目標或完成任何潛在交易的固定時間表。本集團將繼續進行市場研究並篩選潛在收購機遇。一旦物色到具體目標並展開實質性磋商,本公司將制定詳細的實施時間表,並於適當時候遵照上市規則作出進一步披露。

分配作一般?運資金的款項預期約60%將用於支付員工成本、租金開支及其他日常行政開支,約40%將用於結付應付供應商款項以支持本集團的日常?運。

下表載列本公司(i)截至配售協議日期;及(ii)於本公告日期的股權架構概要:於配售協議日期 於本公告日期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主要股東
(1)及(2)
Lecang Altitude Limited 151,792,644 26.51% 151,792,644 24.69%(1)及(3)
Lecang Shining Limited 39,232,644 6.85% 39,232,644 6.38%
(1)及(4)
Lecang Flourishing Limited 48,584,520 8.49% 48,584,520 7.90%(5)
Glorious Sailing Limited 60,505,200 10.57% 60,505,200 9.84%
公眾股東
承配人 – – 42,153,600 6.86%
其他股東 272,423,304 47.58% 272,423,304 44.32%
總計 572,538,312 100% 614,691,912 100%
附註:
(1) 根據由本集團最終控股股東(即許昕先生、李艷女士及劉泉香女士)簽署的日期為2022年10月15日的一致行動契據(「一致行動契據」),許昕先生、李艷女士及劉泉香女士各自均同意及確認自彼等成為本集團股權的註冊擁有人及╱或實益擁有人當日直至彼等任何一方不再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當日:(a)彼等已並將繼續為一致行動人士,同意就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有重大管理事務、表決及╱或商業決策(括但不限於財務及?運事宜)作出決定、執行及同意前相互協商並在彼等之間達成一致共識;(b)彼等已並將繼續以董事及╱或股東身份(視情況而定)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於所有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以及討論會上就所有決議案一致投贊成票或反對票;及(c)彼等已並將繼續相互合作,以獲得、維持及鞏固對本集團的控制權及管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本公司最終控股股東連同彼等各自持有或控制的投資控股公司(即Lecang Boundless Limited、Lecang Fantasy Limited、Grand Sailing Limited、Lecang Altitude Limited、Peace Seaworld Limited、Lecang Shining Limited、Spring Wealth Limited、Lecang Flourishing Limited及Glorious Sailing Limited)均被視為於Lecang Fantasy Limited、Lecang Altitude Limited、Lecang Shining Limited、Lecang Flourishing Limited及Glorious Sailing Limited直接持有的股份總額中擁有權益。

(2) Lecang Altitude Limited由Marco Target Development Limited及Grand Sailing Limited分別擁有99%及1%權益。Marco Target Development Limited由Trident Trust Company (B.V.I.) Limited全資擁有,而Trident Trust Company (B.V.I.) Limited為由許昕先生設立之許氏家族信託之受託人。

(3) Lecang Shining Limited由Peace Seaworld Limited全資擁有,而Peace Seaworld Limited則由李艷女士全資擁有。

(4) Lecang Flourishing Limited由Fortune Sino Worldwide Limited及Spring Wealth Limited分峰先生(高級管理層成員)、丁素君女士(聯席公司秘書)及其他10名本集團現有僱員(彼等除作為本集團僱員外,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分別擁有約79.53%、4.96%、3.97%、0.50%及11.04%權益。

承董事會命
樂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
許昕先生
香,2026年6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許昕先生、李艷女士、朱佳麗女士及余臻榮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顧琳博士、楊克泉博士及齊銀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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