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星源材质:配发结果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23:31:28 中财网
原标题:星源材质:配发结果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發日期為2026年6月12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人士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要約或誘使作出要約的邀請。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發售股份前,應細閱招股章程內有關本公司及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任何有關發售股份的投資決定應僅依賴招股章程中所提供的資料而作出。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佈、刊發或派發。本公告並非亦無意構成或組成於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任何要約出售任何證券或招攬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一部分。發售股份並無亦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不時修訂)(「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證券法登記,且不得於美國境內提呈發售、出售、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惟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可用豁免或在毋須遵守有關登記規定及遵照任何適用州證券法的交易除外。發售股份僅可依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以離岸交易方式在美國境外提呈發售及出售。發售股份將不會在美國公開提呈發售。

發售股份的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獨家保薦人及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 —
代表其他香港包銷商)有權在招股章程「包銷 包銷安排及開支 香港公開發售— —
香港包銷協議 終止理由」一段所載的任何事件發生後,於上市日期(目前預期為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前隨時即時終止彼等於香港包銷協議項下的責任。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項下的發售股份數目: 149,523,500股H股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14,952,500股H股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134,571,000股H股 最終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8.98港元,另加1.0%經紀 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 0.00565%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 會財局交易徵費 面值:每股人民幣1.00元 股份代號: 6067 獨家保薦人、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 聯席牽頭經辦人 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項下的發售股份數目: 149,523,500股H股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14,952,500股H股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134,571,000股H股 最終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8.98港元,另加1.0%經紀 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 0.00565%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 會財局交易徵費 面值:每股人民幣1.00元 股份代號: 6067 獨家保薦人、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 聯席牽頭經辦人 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發結果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所刊發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概要
公司資料
股份代號 6067
股份簡稱 星源材質
開始買賣日期 2026年6月23日*
* 請參閱本公告文末附註
價格資料
最終發售價 8.98港元
最高發售價 8.98港元
發售股份及股本
發售股份數目 149,523,500股H股
香港公開發售的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14,952,500股H股
國際發售的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134,571,000股H股
於上市時已發行股份數目 1,495,234,139
所得款項
所得款項總額(附註) 1,342.7百萬港元
減:按最終發售價計算的估計應付上市開支 61.7百萬港元
所得款項淨額 1,281.0百萬港元
附註:所得款項總額指發行人有權收取的金額。有關所得款項用途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

配發結果詳情
香港公開發售
有效申請數目 209,580
獲接納申請數目 22,263
認購水平 1,563.16倍
觸發回撥機制 不適用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數目 14,952,500
自國際發售重新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 0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14,952,500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佔全球發售項下發售股份的百分 10%

附註:有關向香港公開發售進行最終股份分配的詳情,投資者可瀏覽www.eipo.com.hk/eIPOAllotment以身份證號碼號進行搜索,或者瀏覽www.eipo.com.hk/eIPOAllotment以查詢獲配發人的完整名單。

國際發售
承配人數目 104
認購水平 14.34倍
國際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數目 134,571,000
重新分配至香港公開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0
國際發售項下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134,571,000
國際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佔全球發售項下發售股份的百分比 90%
董事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全悉及確信,除(a)聯交所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及上市規則附錄F1第1C(2)段項下的同意(「配售指引」),准許向若干獲許可現有股東配售國際發售中的H股;(b)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項下的同意,准許本公司(其中包括)向若干少數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及若干基石投資者及其緊密聯繫人分配國際發售中的其他H股(詳情於本公告披露);及(c)聯交所向本公告所披露若干關連客戶配售國際發售中的H股外,(i)承配人及公眾人士認購的發售股份並非由本公司、任何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主要股東、現有股東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及(ii)概無購買發售股份的承配人及公眾人士慣常接受本公司、任何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主要股東、現有股東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就以其名義登記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H股的收購、出售、投票或其他處置作出的指示。

國際發售中的承配人包括下表所載者:
基石投資者(附註1)
佔全球發售
佔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
獲分配的 後已發行H 份總數的 現有股東或
發售 佔發售股份 股總數的 百分比 其緊密
名稱 股份數目 百分比 百分比 (附註3) 聯繫人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20,500 4.49% 4.49% 0.45% 是
(「富國」)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73,000 3.79% 3.79% 0.38% 是
及廣發國際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統稱「廣發基
金」)(附註2)
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 5,673,000 3.79% 3.79% 0.38% 是
公司(「泰康人壽」)
(附註2)
HARVEST 4,922,500 3.29% 3.29% 0.33% 否
INTERNATIONAL
PREMIUM VALUE
(SECONDARY
MARKET) FUND
SPC代表HARVEST
SYNERGY SP
(「Harvest Synergy」)
行事(附註2)
SPRINGS CAPITAL 5,567,500 3.72% 3.72% 0.37% 否
(HONG KONG)
LIMITED(「Springs
Capital」)
佔全球發售
佔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
獲分配的 後已發行H 份總數的 現有股東或
發售 佔發售股份 股總數的 百分比 其緊密
名稱 股份數目 百分比 百分比 (附註3) 聯繫人
珠海市高騰企業管理股 2,618,000 1.75% 1.75% 0.18% 否
份有限公司(「高騰企業
管理」)及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CICC FT」)(有關場
外交易互換)
(附註2及4)
欣旺達財資(香港)有限 2,560,000 1.71% 1.71% 0.17% 否
公司(「欣旺達財資」)
晶科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4,454,000 2.98% 2.98% 0.30% 否
(「晶科能源」)
Mondeomax Limited 11,024,500 7.37% 7.37% 0.74% 否
(「Mondeomax」)
Bona Star Consultant 8,351,500 5.59% 5.59% 0.56% 否
Limited(「Bona Star」)
(附註2)
深三和集團(香港)有限 5,567,500 3.72% 3.72% 0.37% 否
公司(「深三和」)
SHEEN NATION 2,618,000 1.75% 1.75% 0.18% 否
HOLDINGS
LIMITED(「Sheen
Nation」)
陳峰 1,745,500 1.17% 1.17% 0.12% 否
總計 67,495,500 45.14% 45.14% 4.51%
附註:
1. 有關基石投資者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基石投資者」一節。

2. 除作為基石投資者所認購的發售股份外,廣發基金、泰康人壽、Harvest Synergy、BonaStar、高騰企業管理、富國、陳峰及Sheen Nation及╱或其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如適用)亦以承—
配人的身份獲分配國際發售中的其他發售股份。詳情請參閱本公告「配發結果詳情 國際發—
售 取得豁免╱同意的獲配發人」一節。只有作為基石投資者所認購的發售股份才須遵守下—
述禁售安排。詳情請參閱本公告「禁售承諾 基石投資者」一節。

3. 不計及相關投資者所持的任何A股,且包括截至本公告日期作為庫存股份持有的19,855,640股A股。

4. CICC FT將按非全權委託基準持有發售股份以對沖場外掉期交易(定義見招股章程),而相關發售股份的經濟風險及回報將轉嫁予CICC FT最終客戶,即高騰企業管理。廣東民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民營投資」)為高騰企業管理的控股股東,持有其已發行股份99.94%。據CICC FT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CICC FT最終客戶為CICC FT、中金香港證券及與中金香港證券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概無單一股東持有廣東民營投資30%或以上權益。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基石投資者」一節。有關現有少數股東及╱或現有股東的緊密聯繫人認購H股時,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規定以及根據《配售指引》第1C(2)段取得—
事先同意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其他╱額外資料 向現有少數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分配H股」一節。

取得豁免╱同意的獲配發人
佔全球發售後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份總
獲分配的 佔發售股份| 已發行H股總 數的百分比
名稱 發售股份數目 百分比 數的百分比 (附註4) 關係
就緊接全球發售完成前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1%的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認購H股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及取得配售指引第1C(2)段項下同意的獲配發人(附註1)無 無無無無 無
佔全球發售後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份總
獲分配的 佔發售股份| 已發行H股總 數的百分比
名稱 發售股份數目 百分比 數的百分比 (附註4) 關係
就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分配其他H股取得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項下同意的獲配發人(附註2)
廣發基金 1,112,000 0.74% 0.74% 0.07% 基石投資者
泰康人壽 724,000 0.48% 0.48% 0.05% 基石投資者
Harvest Global 1,782,000 1.19% 1.19% 0.12% 基石投資者HarvestCapital Synergy SP的基金
Investments 經理
Limited
Bona Star 4,409,000 2.95% 2.95% 0.29% 基石投資者
SEA2SEA 3,087,000 2.06% 2.06% 0.21% 由基石投資者Bona
International Pte Star唯一股東的配偶
Ltd 全資擁有,因此為基
石投資者Bona Star
的緊密聯繫人
Yuemintou New 110,000 0.07% 0.07% 0.01% 一項由粵民投私募證
Opportunity No. 券基金管理(深圳)有
1Private 限公司(「粵民投」)管
Securities 理的基金。粵民投為
Investment Fund Yuemintou Private
及申萬宏源(國際) Securities
集團有限公司(有 Management Co.,
關場外交易互換) Ltd的普通合夥人,
該公司與一間基石投
資者(即高騰企業管
理)受同一控股股東
控制
富國 628,500 0.42% 0.42% 0.04% 基石投資者
富國資產管理(香 206,500 0.14% 0.14% 0.01% 由基石投資者富國全港)有限公司 資擁有
陳峰 20,000 0.01% 0.01% 0.00% 基石投資者
ICBCUBSI 2,000 0.00% 0.00% 0.00% ICBCUBS與一名基
石投資的有相同的最
終實益擁有人,即
佔全球發售後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份總
獲分配的 佔發售股份| 已發行H股總 數的百分比
名稱 發售股份數目 百分比 數的百分比 (附註4) 關係
就向關連客戶分配取得配售指引第1C(1)段及指南第4.15章項下同意的獲配發人(附註3)CICC FT(有關場 25,500 0.02% 0.02% 0.00% CICC FT為中國國
外交易互換) 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
(附註5) 公司同一集團的成員
公司
華泰資本投資有限 11,024,000 7.37% 7.37% 0.74% 華泰資本投資為華泰公司(「華泰資本投 金融控股(香港)有限
資」)(附註6) 公司(「華泰金融控
股」)同一集團的成員
公司
華夏基金(香港)有 25,500 0.02% 0.02% 0.00% 華夏基金(香港)有限限公司(附註7) 公司為中信証券經紀
(香港)有限公司同一
集團的成員公司(全
球發售分銷商)
ICBC UBS Asset 2,000 0.00% 0.00% 0.00% ICBC UBS Asset
Management Co., Management Co.,
(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
Ltd.(附註8) Ltd.為工銀國際證券
有限公司同一集團的
成員公司
佔全球發售後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份總
獲分配的 佔發售股份| 已發行H股總 數的百分比
名稱 發售股份數目 百分比 數的百分比 (附註4) 關係
工銀國際基金管理 2,000 0.00% 0.00% 0.00% 工銀國際基金管理有
有限公司(附註9) 限公司為工銀國際證
券有限公司同一集團
的成員公司
興證全球基金管理 9,000 0.01% 0.01% 0.00% 興證國際融資有限公
有限公司(附註10) 司(全球發售的分銷
商)是興證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東
Red South 4,652,000 3.11% 3.11% 0.31% Red South為華港證
OFC-Red South 券有限公司同一集團
集團的成員公司 的成員公司
Mining
Technology Fund
(「Red South」)
(附註11)
附註:
1. 在基石投資者之中,廣發基金、廣發國際、富國及泰康人壽均為獲許可現有股東。聯交所已授出豁免,免卻我們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的規定以及配售指引第1C(2)段的同意要求,使—
我們能向若干獲許可現有股東配售國際發售中的H股。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豁免 向現有少數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分配H股」一節。聯交所授出豁免及同意時設有條件,其中包括,倘於緊接全球發售完成前,獲許可現有股東持有本公司1%以上的已發行股本,則需要於招股章程及╱或配發結果公告中披露有關股東或其緊密聯繫人的配發詳情。

2. 相關投資者於本分節中載列的獲配發發售股份數目,僅包括投資者作為國際發售承配人而獲— —
配發的發售股份數目。請參閱本公告「配發結果詳情 國際發售 基石投資者」一節,以了解相關投資者作為基石投資者獲配發的發售股份。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進一步配發H股,需要獲得同意,有關詳情請參—
閱本公告「其他╱額外資料 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獲同意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配發發售股份」一節。

3. 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向關連客戶進行配售,需要獲得同意,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其—
他╱額外資料 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獲事先同意向關連客戶進行配售」一節。

4. 不計及相關投資者所持的任何A股。

5. CICC FT將以非酌情方式為及代表最終客戶(「CICC FT最終客戶」)持有發售股份。CICC FT及CICCL將與對方以及CICC FT最終客戶訂立一系列跨境delta-one場外掉期交易(統稱「場外掉期交易」),據此,CICC FT將按非全權委託基準持有發售股份以對沖場外掉期交易,而相關發售股份的經濟風險及回報將轉嫁予CICC FT最終客戶,惟需支付慣常費用及佣金。場外掉期交易將由CICC FT最終客戶全額出資。在場外掉期交易期限內,CICC FT認購的發售股份的所有經濟回報將轉讓予CICC FT最終客戶,而所有經濟損失亦將由CICC FT最終客戶透過場外掉期交易承擔,CICC FT及CICCL將不會獲取與發售股份有關的任何經濟回報,亦不會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場外掉期交易與發售股份掛鈎,CICC FT最終客戶可自行決定提前終止場外掉期交易,屆時CICC FT可根據場外掉期交易之條款及條件處置發售股份並以現金結算場外掉期交易。儘管CICC FT將自行持有發售股份的法定所有權,但根據其內部政策,在場外掉期交易期間,CICC FT將不會行使相關發售股份所附帶之投票權。

就本次配售而言,CICC FT最終客戶包括(i)源樂晟強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基金經理為西藏源樂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源樂晟」),而持有30%或以上權益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Zeng Xiaojie及Hu Caiyang;(ii)源樂晟強樹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基金經理為西藏源樂晟,而持有30%或以上權益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Zeng Xiaojie,(iii)源樂晟強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基金經理為西藏源樂晟,而持有30%或以上權益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Zeng Xiaojie。

據CICC FT經適當查詢後所知,各CICC FT最終客戶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其附屬公司、CICC FT、中金香港證券及與CICC FT及中金香港證券隸屬同一集團的公司之獨立第三方。

6. 根據適用中國法律,中國投資者目前不得直接參與香港的首次公開發售(「首次公開發售」)。

然而,中國投資者獲准投資於由獲准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活動的合適境內證券公司發行的產品。就此類產品而言,持牌的境內證券公司可通過其香港聯屬公司,以承配人或基石投資者的身份參與香港首次公開發售(「跨境衍生品交易制度」)。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688)及聯交所(股份代號:6886)上市,獲准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活動。華泰證券與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華泰資本投資簽訂一項ISDA協議(「ISDA協議」),以規定華泰證券與華泰資本投資之間任何未來總回報掉期的主要條款。

根據ISDA協議,擬作為承配人參與認購國際發售項下發售股份(「擬定認購」)的華泰資本投資將作為背對背總回報掉期(「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將由華泰資本投資就一名境內投資者(「華泰最終客戶」)配售及全數出資(即華泰資本投資不提供融資)訂立的客戶總回報掉期訂單(「客戶總回報掉期」))的單一相關持有人以非全權委託方式持有發售股份的實益權益,惟須繳付慣常費用及佣金,據此,華泰資本投資將把發售股份的全部經濟風險敞口轉嫁予華泰最終客戶,實際上,華泰資本投資將代表華泰最終客戶持有發售股份的實益權益。華泰金融控股及華泰資本投資為華泰證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根據跨境衍生品交易制度,華泰最終客戶不能直接認購發售股份,但獲准投資於由獲准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活動的境內證券公司(如華泰證券)發行的以發售股份為相關資產的衍生品。

華泰最終客戶將通過其投資管理人向華泰證券下達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售相關的客戶總回報掉期,而非直接認購發售股份,且華泰證券將根據ISDA協議的條款向華泰資本投資下達背對背總回報掉期訂單。為對沖背對背總回報掉期的風險,華泰資本投資擬參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售,並在國際發售期間通過向華泰金融控股下達訂單認購發售股份。

就擬定認購而言的華泰最終客戶為萬利3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據華泰資本投資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華泰最終客戶為華泰資本投資、華泰金融控股及與華泰金融控股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華泰資本投資認購發售股份之目的是對沖與華泰最終客戶所下達客戶總回報掉期訂單相關的背對背總回報掉期。根據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的合同條款,在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的期限內,發售股份的所有經濟收益將通過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轉移至華泰最終客戶,所有經濟損失最終由華泰最終客戶承擔,惟須繳付慣常費用及佣金。華泰資本投資不會就發售股份獲得任何經濟收益或承擔任何經濟損失。

投資於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與投資於合資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基金(「QDII」)類似,即華泰最終客戶將獲得相關發售股份的所有經濟收益,不同之處在於QDII基金會將匯率風險轉嫁至投資的名義價值及投資的損益中。相比之下,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的損益則考慮到客戶總回報掉期終止時的人民幣匯率波動,按終止時的現行匯率折算損益。因此,華泰最終客戶將承擔交收當日的損益匯率風險。

華泰最終客戶可在上市日期起計滿六個月當日之前行使提早終止權,自客戶總回報掉期發行日期(應為發售股份於聯交所上市當日或之後)起隨時自行酌情終止客戶總回報掉期。當客戶總回報掉期到期終止或由華泰最終客戶提早終止時,華泰資本投資將在二級市場出售股份,華泰最終客戶將根據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和客戶總回報掉期的條款及條件以現金收取最終結算金額,該金額應已考慮與發售股份相關的所有經濟回報或經濟損失。倘客戶總回報掉期到期後,華泰最終客戶有意延長投資期限,須經華泰證券與華泰最終客戶進一步協定,客戶總回報掉期的期限可以通過新發行或延長合約期的方式延長。因此,華泰證券將透過新發行或延長期限的方式延長背對背總回報掉期的期限。

建議由華泰資本投資自行持有發售股份的法定所有權及投票權,並將經濟風險轉移至華泰最終客戶,該名為離岸客戶,曾就本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向華泰證券下達總回報掉期訂單。華泰資本投資將不會在背對背總回報掉期的合約期內行使發售股份的投票權。在客戶總回報掉期和背對背總回報掉期有效期間,華泰資本投資可能會繼續在其託管賬戶中持有發售股份,或在主要經紀人賬戶中持有部分或全部發售股份以進行股份借貸,為此華泰資本投資將以符合市場慣例的股份借貸形式借出其持有的相關發售股份,以降低其財務成本,前提是華泰資本投資有能力隨時收回借出的發售股份,以履行其在背對背總回報掉期項下的義務,以確保經濟利益最終將轉移至華泰最終客戶。

據華泰資本投資作出審慎查詢後所深知,華泰最終客戶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其附屬公司、華泰資本投資、華泰金融控股及與華泰資本投資及華泰金融控股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7. 華夏基金(香港)將以其作為全權委託基金經理的身份持有發售股份,並代表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管理資產,而該等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均為獨立第三方。據華夏基金(香港)作出審慎查詢後所深知,華夏基金(香港)各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以及各自持有30%或以上權益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華夏基金(香港)、CSB及與CSB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8. ICBC UBS將以其作為全權委託基金經理的身份持有發售股份,並代表一個全權委託賬戶管理有關基金,而該全權委託賬戶為ICBC UBS、ICBCI及與ICBCI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9. 工銀國際將以其作為全權委託基金經理的身份持有發售股份,並代表一個全權委託賬戶管理有關基金,而該全權委託賬戶為工銀國際、ICBCI及與ICBCI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10. 興證將以其作為全權委託基金經理的身份持有發售股份,並代表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管理資產,而該等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均為獨立第三方。據興證作出審慎查詢後所深知,興證各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以及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興證、CISI及與興證和CISI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11. Red South將以其作為全權委託基金經理的身份持有發售股份,並代表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管理資產,而該等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均為獨立第三方。據Red South作出審慎查詢後所深知,Red South各相關客戶或委託賬戶以及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Red South及VHS,以及Red South及VHS同集團之成員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禁售承諾
基石投資者
佔上市後須遵
所持上市後須 所持上市後須 守禁售承諾的 佔上市後須遵
遵守禁售承諾 遵守禁售承諾 全球發售後已 守禁售承諾的
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H股 發行H股總數 本公司股權百 須遵守禁售承諾附註1
姓名╱名稱 數目 數目 的百分比 分比 的最後日期
富國 6,720,500 6,720,500 4.49% 0.45% 2026年12月22日
廣發基金 5,673,000 5,673,000 3.79% 0.38% 2026年12月22日
泰康人壽 5,673,000 5,673,000 3.79% 0.38% 2026年12月22日
HARVEST 4,922,500 4,922,500 3.29% 0.33% 2026年12月22日
INTERNATIONAL
PREMIUM VALUE
(SECONDARY
MARKET) FUND
SPC代表
HARVEST
SYNERGY SP行事
Springs Capital 5,567,500 5,567,500 3.72% 0.37% 2026年12月22日高騰企業管理及 2,618,000 2,618,000 1.75% 0.18% 2026年12月22日CICC FT(有關場外
交易互換)
欣旺達財資 2,560,000 2,560,000 1.71% 0.17% 2026年12月22日
晶科能源 4,454,000 4,454,000 2.98% 0.30% 2026年12月22日
Mondeomax 11,024,500 11,024,500 7.37% 0.74% 2026年12月22日
H股股東集中度分析
配發佔發售 佔上市後已發
獲配發H股 配發佔國際發 股份總數的 上市後所持 行H股股本 上市後所持股H股股東* 數目 售的百分比 百分比 H股數目 總額的百分比 份數目
最大 15,847,500 11.78% 10.60% 15,847,500 10.60% 15,847,500
前5 56,542,500 42.02% 37.82% 56,542,500 37.82% 56,542,500
前10 89,552,000 66.55% 59.89% 89,552,000 59.89% 108,113,590
前25 129,770,000 96.43% 86.79% 129,770,000 86.79% 148,331,590附註
* H股股東排名基於H股股東於上市後所持H股數目。

股東集中度分析
配發佔發售 佔上市後已
獲配發H股 配發佔國際發 股份總數的 上市後所持 上市後所持 發行股本股東 數目 售的百分比 百分比 H股數目 股份數目 總額的百分比
最大 0 0.00% 0.00% 0 170,836,191 11.43%
前5 7,555,500 5.61% 5.05% 7,555,500 278,768,440 18.64%
前10 34,427,500 25.58% 23.02% 34,427,500 364,185,335 24.36%
前25 77,358,000 57.48% 51.74% 77,358,000 492,465,959 32.94%
附註
* 股東排名基於股東於上市後所持股份(所有類別)數目。

香港公開發售的分配基準
待招股章程所載條件獲達成後,公眾人士提出的有效申請將按下文所載基準獲有條件分配:
獲配發股份佔所申
請股份總數的概約
所申請股份數目 有效申請數目 配發╱抽籤基準 百分比
甲組
500 75,878 75,878份中有74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1,000 28,497 28,497份中有5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1,500 5,421 5,421份中有16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2,000 3,408 3,408份中有13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2,500 3,334 3,334份中有16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3,000 2,608 2,608份中有1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3,500 1,774 1,774份中有12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4,000 1,864 1,864份中有1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4,500 1,343 1,343份中有12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獲配發股份佔所申
請股份總數的概約
所申請股份數目 有效申請數目 配發╱抽籤基準 百分比
6,000 2,263 2,263份中有26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7,000 1,454 1,454份中有20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8,000 1,320 1,320份中有21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9,000 1,285 1,285份中有22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10,000 9,725 9,725份中有189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20,000 5,201 5,201份中有202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30,000 3,558 3,558份中有207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40,000 2,952 2,952份中有229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50,000 3,352 3,352份中有32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60,000 2,190 2,190份中有25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70,000 1,806 1,806份中有246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80,000 1,389 1,389份中有216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90,000 1,267 1,267份中有221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100,000 6,531 6,531份中有1,268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200,000 4,223 4,223份中有1,640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300,000 2,754 2,754份中有1,605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400,000 1,909 1,909份中有1,483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500,000 6,562 6,562份中有6,373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10%
202,079 甲組獲接納申請人總數:14,953
乙組
1,000,000 4,151 4,151份中有3,960份將獲發500股股份 0.05%
1,500,000 940 500股股份另加940份中有404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2,000,000 585 500股股份另加585份中有530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2,500,000 403 1,000股股份另加403份中有155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3,000,000 226 1,000股股份另加226份中有195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3,500,000 135 1,500股股份另加135份中有46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4,000,000 122 1,500股股份另加122份中有100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4,500,000 82 2,000股股份另加82份中有24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5,000,000 89 2,000股股份另加89份中有69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5,500,000 60 2,500股股份另加60份中有15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6,000,000 95 2,500股股份另加95份中有69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7,476,000 613 3,500股股份另加613份中有81份將額外獲發500股股份 0.05%7,501 乙組獲接納申請人總數:7,310
截至本公告日期,先前存放於指定代理人戶口的相關認購股款已匯回至所有香港結遵守上市規則及指引
董事確認,除已豁免及╱或已取得同意的上市規則外,本公司已遵守有關本公司H股配售、配發及上市的上市規則及指引資料。

董事確認,就彼等所深知,除任何應付的經紀佣金、會財局交易徵費、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外,承配人或公眾人士(視情況而定)就彼等所認購或購買的每股發售股份直接或間接支付的代價與最終發售價相同。

其他╱額外資料
向現有少數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分配H股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及上市規則附錄F1第1C(2)段項下的同意,准許向(i)全球發售完成前持有本公司投票權少於5%及(ii)並非且不會於全球發售完成後成為本公司核心關連人士或任何該等核心關連人士的緊密聯繫人的若干現有少數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統稱「獲許可現有股東」)配售國際發售中的H股,條件如下:
(a)可能獲本公司分配國際發售項下H股的各獲許可現有股東(連同其緊密聯繫人)於全球發售完成前持有本公司投票權少於5%;
(b)各獲許可現有股東並非亦不會於緊接全球發售前或緊隨全球發售後,成為本公司的核心關連人士或任何該等核心關連人士的任何緊密聯繫人;
(c) 概無獲許可現有股東有權委任任何董事,亦無於本公司擁有任何其他特別權利;
(d)向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出的分配不會對本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9A.13A(2)條項下公眾持股量規定的能力造成影響;
(e) 根據本公司與整體協調人之間的討論以及獨家保薦人及整體協調人須向聯交所提交的確認書,本公司將會向聯交所確認,
a. 倘作為基石投資者參與的情況下,概無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將會因其與本公司的關係而於分配過程中享有優惠待遇;惟根據指南第4.15章所述原則獲得基石投資下的保證配額的優待除外,且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彼等緊密聯繫人之間訂立的基石投資協議,並無載有較其他基石投資協議更有利於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彼等緊密聯繫人的任何重大條款;或
b. 倘作為承配人參與,概無任何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因其與本公司的關係而於分配過程中享有優惠待遇;
(f) 倘作為承配人參與,整體協調人將向聯交所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概無任何獲許可現有股東或其緊密聯繫人曾經或將會因其與本公司的關係而於國際發售的任何分配中享有優惠待遇;及
(g)獨家保薦人將向聯交所確認,基於(a)彼等與本公司及整體協調人的討論;及(b)本公司及整體協調人向聯交所提供的確認書(上文提及的確認書(e)及(f)),且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除在作為基石投資者參與的情況下遵循指南第4.15章所載的原則於基石投資項下獲得保證配額的優惠待遇外,彼等並無理由認為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為基石投資者或承配人在分配過程中由於其與本公司的關係而獲得任何優惠待遇,而向緊接全球發售完成前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以上的獲許可現有股東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出的分配詳情,將於本招股章程(就基石投資者而言)及本公司分配結果公告(就基石投資者及承配人而言)內披露。


有關豁免及同意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豁免 向現有少數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分配H股」一節。

在基石投資者中,廣發基金、富國及泰康人壽為獲許可現有股東。向獲許可現有股東分配發售股份符合聯交所授出的所有豁免及同意條件。

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獲同意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配發發售股份
本公司已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提出申請,而聯交亦已同意並批准本公司向若干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進一步配發國際發售中的發售股份,惟須符合以下條件:
(a)全球發售的最終發售規模總額至少達10億港元;
(b)在與發售規模掛鈎的豁免(定義見新上市申請人指南)允許下向所有現有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不論是以基石投資者及╱或承配人身份)配發的發售股份,不得超過全球發售項下所發售H股總數的30%;
(c) 本公司各董事及行政總裁確認,其本人或其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均未於此豁免下獲配發任何證券;
(d)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條所規定的公眾持股量要求;及(e) 於本公告中披露在與發售規模掛鈎的豁免下向有關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進行配發的詳情。

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配發相關發售股份,符合聯交所所授同意載列的所有條件。有關向關連客戶配售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取得豁免╱同—
意的獲配發人 就向現有股東及基石投資者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分配其他H股取得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第18段項下同意的獲配發人」。

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獲事先同意向關連客戶進行配售
本公司已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向聯交所提出申請,而聯交所亦已同意並批准CICC FT以基石投資者身份參與全球發售。有關所獲同意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 —
「配發結果詳情 國際發售 基石投資者」一節。

此外,在國際發售中,已根據配售指引向關連分銷商的關連客戶配售若干發售股— —
份。詳情請參閱本公告「配發結果詳情 國際發售 取得豁免╱同意的獲配發人」一節。本公司已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向聯交所提出申請,而聯交所亦已同意並批准本公司向關連客戶配售國際發售中的相關發售股份。向相關關連客戶配發發售股份,符合聯交所所授同意載列的所有條件。


有關向關連客戶配售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取得豁免╱同意的獲配發人 就向關連客戶分配取得配售指引第1C(1)段及指南第4.15章項下同意的獲配發人」。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佈、刊發或派發。本公告並不構成或組成於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美國證券法」)登記。有關證券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出售,惟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豁免及遵照任何適用州證券法所進行者除外,且除非符合美國證券法S規例,否則亦不得於美國境外提呈發售或出售。證券將不會於美國進行公開發售。

發售股份可依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以離岸交易方式在美國境外提呈發售及出售。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所提呈發售的股份前,應細閱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刊發日期為2026年6月12日的招股章程內有關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

*發售股份的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獨家保薦人及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 —
及代表其他香港包銷商)有權在招股章程「包銷 包銷安排及開支 香港公開發— —
售 香港包銷協議 終止理由」一段所載的任何事件發生後,於上市日期(目前預期為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前隨時即時終止彼等於香港包銷協議項下的責任。

公眾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
根據上市規則第19A.13A(2)條,由公眾人士持有的H股部分,於上市時必須:(a)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至少10%;或(b)預期市值不少於3,000,000,000港元。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根據全球發售發行H股的總數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總額(不包括庫存股份)10.13%,符合上市規則第19A.13A(2)(a)條之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各基石投資者已同意自上市日期起計為期六個月的禁售期。按發售價每股H股8.98港元計算,本公司將符合上市規則第19A.13C(2)條的自由流通量規定。

董事確認,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i)概無承配人將個別獲配售緊隨全球發售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10%以上;(ii)緊隨全球發售後,將不會有任何新主要股東;(iii)上市時,本公司三大公眾股東持有的股份不會超過公眾持股量50%,符合上市規則第8.08(3)及8.24條;及(iv)上市時將有至少300名股東,符合上市規則第8.08(2)條。

開始買賣
— —
在全球發售已成為無條件以及招股章程「包銷 包銷安排及開支 香港公開發售—
終止理由」一節所述終止權利未獲行使的情況下,H股股票方會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成為有效所有權憑證。投資者如在獲發H股股票或H股股票成為有效所有權憑證前基於公開發佈的分配詳情買賣H股,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

假設全球發售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或之前成為無條件,預期H股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香港時間)開始在聯交所買賣。H股將以每手買賣單位500股H股進行買賣,H股的股份代號將為6067。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秀峰教授
香港,2026年6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秀峰教授、Zhang Xiaomin博士及徐李強先生;非執行董事朱彼得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唐長江先生、林志偉博士及孫珍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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