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汉港控股(01663):盈利警告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23:31:34 中财网
原标题:汉港控股:盈利警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ino Harbour Holdings Group Limited
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6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分別為「董事」及「董事會」)謹此知會其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根據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董事會現時所得資料的初步審閱,本集團預期本年度將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不少於人民幣120.0百萬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人民幣18.9百萬元。董事會認為,預期由盈轉虧,主要乃由於:(i)住宅單位及停車位交付量減少,導致出售待售物業的收入下降;及(ii)本年度投資物業的公允值虧損淨額增加。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實其本年度業績,故本公告所載資料僅基於本公司管理層根據董事會現時所得資料及本集團的本年度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而作出的初步評估,尚未經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閱或審核,亦未經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審閱,於必要時會作出調整,因此,本集團本年度的實際綜合業績可能與本公告所載資料有所不同。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細閱本公司本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有關公告預期將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底前刊發。

股東及潛在投資於投資或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代表
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首席執行官、
執行董事及總經理
汪林冰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汪林冰先生(主席、首席執行官及總經理)、石峰先生(副主席)、汪磊先生及高嵐女士;非執行董事為陳健生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解剛先生、賀丁丁先生及黃炳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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