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确科技(01063):建议股份合并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新確科技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63) 建議股份合併 及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本公司建議按每五(5)股每股面值0.006元之已發行及未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0.030元之合併股份的基準實施股份合併。 股份合併之影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之法定股本為6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6元之股份,其中1,538,536,566股已發行現有股份已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方式且本公司概無庫存股份。假設自本公佈日期至股份合併生效日期止,概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及註銷股份,則於股份合併生效時,將有307,707,313股已發行合併股份,且該等股份均為繳足或入賬列作繳足。本公司之法定股本將為600,000,000元,但將分為20,000,000,000股每股0.030元之合併股份。合併股份彼此之間於所有方面將享有同等權益。 除將就股份合併產生之開支外,實施股份合併將不會改變本公司之相關資產、業務?運、管理或財務狀況或股東之權益或權利,惟可能產生之任何零碎合併股份除外。 股份合併之條件 股份合併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 (i) 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批准股份合併; (ii)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合併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上市及買賣;及(iii) 遵守百慕達及香(如適用)法律以及上市規則的相關程序及規定以使股份合併生效。 於本公佈日期,概無上述條件已獲達成。待股份合併之條件獲達成後,股份合併之生效日期目前預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星期一)。 上市申請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股份合併生效後將發行的合併股份的上市及買賣。 待合併股份於股份合併生效後獲准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以及符合香結算之證券收納規定後,合併股份將獲香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自合併股份開始於聯交所買賣當日或香結算釐定之其他日期在中央結算系統內寄存、結算及交收。 聯交所參與之間於任何交易日進行之交易須於其後第二個交收日在中央結算系統內交收。中央結算系統內所有活動均須依據不時生效之香結算一般規則及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進行。本公司將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令合併股份獲准納入由香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系統。 現有股份概無於聯交所以外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於股份合併生效時,合併股份將不會於聯交所以外之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且並無或目前擬尋求有關上市或買賣批准。 有關本公司其他證券之調整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並無尚未行使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可兌換或賦予權利認購、轉換或交換為任何現有股份或合併股份(視情況而定)的其他已發行證券。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於本公佈日期,現有股份以10,000股現有股份之每手買賣單位於聯交所進行買賣。 建議待股份合併生效後並以股份合併生效為條件,於聯交所買賣之每手買賣單位由10,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5,000股合併股份。 根據於本公佈日期之收市價每股現有股份0.083元(相當於理論收市價每股合併股份0.415元)計算,(i)現有股份的每手現有買賣單位之價值將為830元;(ii)10,000股合併股份的每手買賣單位之價值將為4,150元(假設股份合併已生效);及(iii)5,000股合併股份的每手買賣單位之估計價值將為2,075元(假設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亦已生效)。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將不會導致股東相關權利出現任何變動。 其他安排 合併股份之零碎部分 零碎合併股份(如有)將不予處理及將不會發行予股東,但所有該等零碎合併股份將予合併及(如可能)出售,收益撥歸本公司所有。零碎合併股份將僅就現有股份持有人之全部股權產生,而不論該持有人持有之股票數目。 股東如對失去任何零碎配額有任何疑慮,務請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且可考慮買入或賣出現有股份,以湊成完整的合併股份數目配額。 換領股票 待股份合併生效後,股東可於指定期間向本公司的香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交回其現有股份的綠色股票,以換領合併股份的黃色新股票,費用由本公司承擔。其後,須就交回以供註銷的每張現有股份股票或所獲發出的每張合併股份新股票(以註銷╱發行的較高股票數目為準)支付費用2.50元(或聯交所可能不時指定的有關更高金額),現有股份的股票方獲接納換領。儘管如此,現有股份之股票將繼續為法定所有權之良好憑證,並可於任何時間換領合併股份之股票。 碎股安排及對盤服務 為促進買賣合併股份碎股(如有),本公司將委任一間證券公司以按盡力基準為該等有意收購合併股份碎股以湊足一手完整買賣單位或出售彼等所持有之合併股份碎股之股東提供對盤服務。股東請注意,概不保證買賣股份碎股能成功對盤。股東對碎股對盤安排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其專業顧問。碎股安排之詳情將載於將寄發予股東之有關股份合併之通函內。 預期時間表 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之暫定時間表載列如下。預期時間表視乎股東特別大會結果,因此僅屬指示用途。本公佈所指明的所有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本地時間及日期。 事件 時間及日期 寄發通函日期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或之前 交回股份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 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之最後日期及時間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以釐定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及 於會上投票之資格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括首尾兩日)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後時間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六)下午三時正 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記錄日期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股東特別大會擬舉行日期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正 刊發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公佈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以下事件須待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股份合併的生效日期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以現有股票免費換領新股票的首日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開始買賣合併股份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以每手買賣單位10,000股現有股份 買賣股份(以現有股票形式)的 原有櫃位暫時關閉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以每手買賣單位2,000股合併 股份買賣合併股份(以現有 股票形式)的臨時櫃位開放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以新每手買賣單位5,000股 合併股份買賣合併股份 (以新股票形式)的原有櫃位重開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並行買賣合併股份(以新股票 及現有股票形式)開始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指定經紀開始於市場為合併 股份碎股提供對盤服務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指定經紀停止於市場為合併 股份碎股提供對盤服務 ............................................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 關閉以每手買賣單位2,000股合併 股份買賣合併股份(以現有股票形式) 之臨時櫃位 .................................................................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星期二) 下午四時十分 以新股票及現有股票形式並行買賣 合併股份結束 .............................................................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星期二) 下午四時十分 免費以現有股票換領新股票之最後日期 ...................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星期四)* 股東特別大會的時間及場地詳情將於本公司將寄發予股東的通函中披露。 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的理由 根據上市規則第13.64條,如發行人的證券市價接近0.01元或9,995.00元的極點,聯交所保留要求發行人更改交易方法或將其證券合併或分拆的權利。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發佈的《有關若干類別公司行動的交易安排之指引》進一步指明,股份市價低於每股0.10元將被視為上市規則第13.64條所述的極點交易。董事會預期建議股份合併將使合併股份於聯交所的交易價格相應向上調整。因此,建議股份合併將使本公司能夠遵守上市規則的交易要求。根據上述收市價每股現有股份0.083元(相當於理論收市價每股合併股份0.415元),目前每手買賣單位10,000股現有股份的價值為830元,於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生效後,每手買賣單位5,000股合併股份的預期價值將為2,075元。 此外,股份合併旨在使投資股份對更廣泛的投資更具吸引力,尤其是該等內部規則可能禁止或限制交易低於規定最低價格證券的機構投資,從而有助擴大本公司的股東基礎。除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所產生的開支外,實施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將不會對本集團的綜合資產淨值造成任何影,亦不會改變本公司相關資產、業務?運、管理層或財務狀況,亦不會改變股東的權益比例。 儘管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可能會導致股東所擁有的股份產生碎股,本公司將指定代理人在市場上為碎股股份提供對盤服務,期限不少於三週,有望有效緩解碎股股份產生帶來的難處。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無意於未來12個月內進行可能削弱或損害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預定目的之其他企業行動或安排(括股份合併、股份拆細及股本削減)。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並無於未來12個月內進行任何股權集資之具體計劃。然而,本公司會不時物色策略投資以擴大其投資基礎,並將根據上市規則適時就此作出進一步公佈。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供股東審議並酌情批准股份合併。據董事會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概無股東須在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有關股份合併的決議案放棄投票。一份載有股份合併進一步資料的通函及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將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五)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注意,股份合併須待「股份合併之條件」一段中所載的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而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則須待股份合併生效後,方可作實。因此,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可能會亦可能不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如對自身狀況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釋義 於本公佈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及表達分別具有以下所賦予之涵義:「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中央結算系統」 指 香結算設立及運作之中央結算及交 收系統 「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指 建議將每手買賣單位由10,000股現有股 份更改為5,000股合併股份 「本公司」 指 新確科技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 上市(股份代號:1063) 「合併股份」 指 於股份合併生效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 面值0.030元之普通股 「現有股份」 指 於股份合併生效前本公司股本中每股 面值0.006元之普通股 「香結算一般規則」 指 規管使用香結算服務之條款及條件 (經不時修訂、補充及╱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及(倘文義准許)括香結算 運作程序規則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香之法定貨幣元 「香結算」 指 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 指 不時生效之香結算運作程序規則,當中載列有關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職 能之慣例、程序及行政或其他規定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就考慮及酌情批准股份合併而 將予召開之股東特別大會 「股份」 指 現有股份及╱或合併股份(視情況而 定) 「股份合併」 指 建議將本公司股本中每五(5)股現有股 份合併為一(1)股合併股份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新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黃暉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朱宇奇先生及唐熹明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滿圓先生、馬健凌先生及黃治小姐組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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