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朝威控股(08059):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LORY FLAME HOLDINGS LIMITED 朝威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59)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舉行之 股東週年大會投票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所有決議案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舉行之 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 茲提述朝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6年 6月 5日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日期為 2026年 6月 5日之通函(「通函」)及日期為 2026年 6月 17日之澄清公告(「澄清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澄清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之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6年 6月 26日上午 10時正假座香港上環永樂街 93-103號協成行上環中心 3樓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所有決議案(「決議案」)獲本公司股東(「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決議案之投票結果如下:
上述決議案之描述僅為概要。決議案全文載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就第 1項至第 7項普通決議案而言,由於超過 50%的票數贊成第(1)項至第(7)項各項決議案,故第(1)項至第(7)項決議案均已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就第 8項特別決議案而言,由於超過 75%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故第 8項決議案已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股東週年大會投票表決之監票員。 鍾志偉先生親身出席股東周年大會,而蔡志偉先生、陳珠海女士及林鵬先生則以電子方式出席股東周年大會。 附註: (1) 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1,010,605,000股,每股面值港幣 0.01元。概無股東須根據《GEM上市規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決議案放棄表決權。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包括持有或存放於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設立及營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任何庫存股份)或任何待註銷的已購回股份。 (2) 概無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按 GEM上市規則第 17.47A條所載僅可就決議案投反對票的本公司股份。 (3) 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可就決議案投贊成或反對票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為1,010,605,000股。已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有權表決之股東或彼等之受委代表所持股份總數為 602,430,000股,佔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59.61%。 (4) 概無股東於通函內表示其擬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承董事會命 朝威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鍾志偉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鍾志偉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蔡志偉先生、陳珠海女士及林鵬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 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地對此負全責。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騙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gf-holdings.com)。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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