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穗城01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债券代码:148543.SZ 债券简称:23穗城01 债券代码:148566.SZ 债券简称:24穗城02 债券代码:148615.SZ 债券简称:24穗城03 债券代码:148646.SZ 债券简称:24穗城04 债券代码:133922.SZ 债券简称:25穗城01 债券代码:133938.SZ 债券简称:25穗城02 债券代码:133970.SZ 债券简称:25穗城03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5-7楼11-12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2026年6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5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13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7 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8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9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1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2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23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公司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券概况 23穗城 01、24穗城 02、24穗城 03、24穗城 04概况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关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发行人及其公开市场融资产品资信评级变化情况等,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持续跟踪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受托管理人还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1月2日);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5月22日);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变动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6月10日);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终止惠誉信用评级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8月18日);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和监事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8月27日);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9月25日);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年12月1日)。 二、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持续掌握受托债券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为: 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停车场经营;市政设施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物联网服务。 (二)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及经营情况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经营(旅游餐饮与商业物业出租)、商业地产、金融业务、其他销售与劳务业务等。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441.20亿元,较2024年度增加15.39%。 发行人分板块营业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5年度,商业地产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7.67%,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影响,房产销售下降。2025年度,商业地产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0.47%,主要原因系房产销售对应结转的成本下降。2025年度,商业地产业务板块毛利率同比减少80.90%,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销售价格下滑。 2025年度,金融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5.60%,主要原因系债权融资管理及融资租赁业务体量下调。2025年度,金融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87.50%,主要原因系上期基数较低,本期新业务拓展后,基数较上期有所增长,导致成本增幅较大。 2025年度,其他销售与劳务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9.22%,主要原因系新增收购广西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其电建工程收入。2025年度,其他销售与劳务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6.55%,主要原因系新增收购广西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其电建工程成本。 2025年度,广州水投板块毛利率同比增加31.61%,主要原因系受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影响,2025年水资源费(税)由“营业成本”核算更改为“税金及附加”,而去年同期水资源费(税)在“营业成本”中核算。 2025年度,珠江钢琴板块毛利率同比减少55.63%,主要原因系受钢琴培训需求变化影响,公司采取降价促销策略。 2025年度,安居集团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82.74%,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销售共有产权房项目导致收入增加。2025年度,安居集团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13.01%,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销售共有产权房项目结转成本导致成本增加。2025年度,安居集团板块毛利率同比增加36.8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共有产权房项目的毛利率较高。 2025年度,其他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4.33%,主要原因系非主业成本重分类计入。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441.20亿元,净利润为-29.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4.10亿元。发行人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加15.39%。2025年发行人净利润由正转负,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增加相关税金及附加有所增长,同时投资收益以及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2亿元,较2024年减少28.05%。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80亿元,较2024年减少232.24%,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72亿元,较2024年增加4,299.16%,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4年度由负转正,主要系当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出现兑息兑付违约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79和1.25,速动比率分别为1.07和0.79,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但短期偿债能力总体相对良好。 截至2024年末和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39%和62.44%,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仍处于合理较低水平,资产对债务覆盖能力较高。2025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基于上述偿债指标分析,发行人偿债能力未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总体来看,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现相对良好,偿债能力未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 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3穗城01、24穗城02、24穗城03、24穗城04、25穗城01、25穗城02、25穗城03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 表:23穗城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3穗城01、24穗城02、24穗城03、24穗城04、25穗城01、25穗城02、25穗城03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如下:
经核查,2025年度内,暂未发现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方面存在问题。 第六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 析 一、发行人债券增信机制 23穗城01、24穗城02、24穗城03、24穗城04、25穗城01、25穗城02、25穗城03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本期债券顺利偿付。具体内容详见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效执行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约定本息偿付情况及实际偿付情况 (一)23穗城 01 23穗城 01起息日为 2023年 12月 12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2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3穗城 01”利息。 (二)24穗城 02 24穗城 02起息日为 2024年 1月 9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1月 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4穗城 02”利息。 (三)24穗城 03 24穗城 03起息日为 2024年 3月 1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3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4穗城 03”利息。 24穗城 04起息日为 2024年 3月 22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足额支付“24穗城 04”利息。 (五)25穗城 01 25穗城 01起息日为 2025年 1月 23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1月 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25穗城 01”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六)25穗城 02 25穗城 02起息日为 2025年 2月 20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2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25穗城 02”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七)25穗城 03 25穗城 03起息日为 2025年 3月 21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3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5年,“25穗城 03”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司受托管理发行人债券不存在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一、投资人保护条款或其他特殊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23穗城 01、24穗城 02、24穗城 03、24穗城 04、25穗城 01、25穗城 02、25穗城 03未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 二、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核查 不适用。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广发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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