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新控股(08125):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根據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中新控股有限公司(前稱仁德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China New Holdings Limited 中新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25)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收益 4 111,917 155,904 銷售成本 (107,682) (151,260) 毛利 4,235 4,644 其他收入 710 75 其他收益,淨額 – 152 無形資產減值,扣除撥回 (30) (210) 應收貸款及利息預期信貸虧損 (「預期信貸虧損」)(撥備)╱撥備撥回 (240) 349 貿易應收款項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14,454) (854) 合約資產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1,352) (203) 行政開支 (8,474) (16,671) 融資成本 (4) (48)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除所得稅前虧損 6 (19,609) (12,766) 利得稅抵免 5 2 22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 (19,607) (12,744) 已終止經營業務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 14 (III) (14,267) (8,934) 年度虧損 (33,874) (21,678) 港元 港元 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 8 年度虧損 (0.19) (0.45)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 (0.11) (0.27)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 (0.08) (0.19)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機器及設備 4 3,703 商譽 – – 無形資產 1,640 2,250 1,644 5,953 流動資產 應收貸款及利息 9 2,791 2,761 存貨 5,259 6,102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10 50,455 41,128 合約資產 16,740 12,556 現金及銀行結餘 4,688 43,249 79,933 105,796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1 12,111 47,678 其他借貸 12 3,000 – 合約負債 4,152 4,491 應付所得稅 58 126 19,321 52,295 淨流動資產 60,612 53,501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62,256 59,454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270 272 淨資產 61,986 59,182 權益 股本 13 284,851 248,173 儲備 (222,865) (188,991) 總權益 61,986 59,182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資料 中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九龍紅磡鶴翔街1號維港中心第一座5樓12室。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統稱為「本集團」)主要從事:(i) 提供設計、裝修及工程以及採購傢俱及相關產品服務(持續經營業務);(ii) 租賃建築設備及提供相關安裝服務(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終止經營)(附註14); (iii) 美酒採購及營銷(持續經營業務);及 (iv) 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就證券提供意見、證券交易及經紀服務、資產管理服務及放債(持續經營業務)。 除非另有指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千港元(「港元」)(「千港元」)呈列,其亦為本公司及其香港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 (a) 採納準則及詮釋之修訂 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於本集團之當前會計期間首次生效之準則及詮釋之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缺乏可兌換性 該等修訂要求實體在評估一種貨幣是否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時,以及(如不可兌換)於釐定所用匯率及提供披露資料時應用一致的方針。 採納該等修訂並無對綜合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準則、詮釋及修訂 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獲批准日期,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下列於本年度尚未生效且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用之新訂╱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 — 1 第11卷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 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 無公眾問責性之附屬公司:披露 2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 換算惡性通脹呈列貨幣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3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 或投入 1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待定生效日期 本集團目前正評估該等新訂會計準則及修訂的影響,除下文所述者外,管理層預期該等新訂會計準則及修訂不會對本集團造成重大影響。 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並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包括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自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錯誤更名))作出重大其後修訂。儘管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綜合財務報表中項目的確認及計量並無任何影響,惟預期將對若干項目的列報及披露產生重大影響。該等變更包括在損益表中的分類及小計、資料匯總╱分拆及標籤,以及管理層定義的績效指標的披露。 3. 分部資料 向執行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呈報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之資料集中於已付運或提供之貨品或服務種類。本公司董事已按服務差異組織本集團。 具體而言,本集團可呈報及經營分部如下: (a) 提供設計、裝修、工程及採購傢俱及相關產品服務(「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持續經營業務); (b) 租賃建築設備及提供相關安裝服務(「租賃建築設備」)(已終止經營業務);(c) 美酒採購及營銷(「營銷美酒」)(持續經營業務);及 (d) 金融服務業務包括就證券提供意見、證券交易及經紀服務、資產管理服務及放債(「金融服務業務」)(持續經營業務)。 就評估分部表現及分部間資源分配而言,本公司執行董事按以下基礎監控各可呈報分部應佔業績、資產及負債: 收益及開支經參考該等分部產生之銷售及該等分部產生之開支或該等分部應佔資產折舊產生之開支後分配至經營分部。報告分部業績所採用計量數據為在不分配其他未分配公司開支及收入之情況下之除稅前虧損。 除以集團管理為基礎之公司資產外,分部資產包括所有資產。除以集團管理為基礎之未分配總辦事處及公司負債以及若干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外,所有負債均被分配至可報告分部負債。 就評估經營分部表現及在分部之間分配資源而言,本集團業績就並非指定屬於個別分部之項目及其他總辦事處及公司行政成本進一步作出調整。 本集團按呈報及經營分部劃分之收益及業績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續經營業務 設計、裝修及 金融 工程服務 營銷美酒 服務業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111,647 – 270 111,917 分部營運虧損 (11,675) (4) (2,580) (14,259) 無形資產減值 – – (30) (30) 分部虧損 (11,675) (4) (2,610) (14,289) 未分配: 其他收入 1 公司行政開支 (5,317) 融資成本 (4)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除稅前虧損 (19,609) 已終止 持續經營業務 經營業務 設計、裝修及 金融 租賃 工程服務 營銷美酒 服務業務 小計 建築設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155,634 – 270 155,904 8,639 164,543 分部營運虧損 (168) (44) (4,992) (5,204) (8,934) (14,138) 無形資產減值 – – (50) (50) – (50) 分部虧損 (168) (44) (5,042) (5,254) (8,934) (14,188) 未分配: 其他收入 19 其他收益,淨額 152 公司行政開支 (7,635) 融資成本 (48) 本年度除稅前虧損 (21,700) 本集團按呈報及經營分部劃分之資產及負債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持續經營業務 設計、裝修及 金融 工程服務 營銷美酒 服務業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資產 非流動資產 物業、機器及設備 3 – – 3 無形資產 – – 1,640 1,640 3 – 1,640 1,643 流動資產 65,596 5,259 2,889 73,744 分部資產 65,599 5,259 4,529 75,387 未分配: 現金及銀行結餘 4,688 其他 1,502 綜合財務狀況表資產總值 81,577 分部負債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 – 271 271 流動負債 7,921 – – 7,921 分部負債 7,921 – 271 8,192 未分配: 其他 11,399 綜合財務狀況表負債總值 19,591 已終止 持續經營業務 經營業務 設計、裝修及 金融 租賃 工程服務 營銷美酒 服務業務 建築設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資產 非流動資產 物業、機器及設備 4 – – 3,696 3,700 無形資產 – – 1,670 – 1,670 4 – 1,670 3,696 5,370 流動資產 42,971 5,259 3,013 8,972 60,215 分部資產 42,975 5,259 4,683 12,668 65,585 未分配: 現金及銀行結餘 43,249 其他 2,915 綜合財務狀況表資產總值 111,749 分部負債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 – 276 – 276 流動負債 15,279 – 25 3,154 18,458 分部負債 15,279 – 301 3,154 18,734 未分配: 其他 33,833 綜合財務狀況表負債總值 52,567 ? 除以集團基礎管理之資產,如若干物業、機器及設備、若干使用權資產、若干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及現金及銀行結餘外,所有資產均被分配至可呈報分部。 ? 除以集團基礎管理之負債,如若干應付開支及其他應付款項、若干應付所得稅及若干遞延稅項負債外,所有負債均被分配至可呈報分部。 地區資料 本集團主要於香港及澳門營運。 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已基於客戶地點呈列。非流動資產就物業、機器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而言的地理位置基於資產的實際位置,而就商譽及無形資產而言則基於經營地點。本集團按地理位置分類的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和非流動資產分析如下: 持續經營業務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24,648 78,691 1,644 5,953 澳門 87,269 77,213 – – 111,917 155,904 1,644 5,953 上述收入資料乃按客戶所在位置得出。 上述非流動資產資料乃按資產所在地得出,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延稅項資產。 貢獻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的客戶收益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 1 客戶A 77,072 77,213 1 2 客戶B 22,797 不適用 1 1 客戶C 11,778 61,222 1 源自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收入之收益。 2 於相關年度的客戶收益少於本集團總收益10%。 4.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 本集團年內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收入 111,647 155,634 美酒銷售 – – 放債利息收入 270 270 111,917 155,904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項下客戶合約收益: 於某一時間點確認之收益 -美酒銷售 – – 於某一段時間內確認之收益 -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收入 111,647 155,634 111,647 155,634 其他來源收益: -按實際利息法計算放債利息收入 270 270 111,917 155,904 本集團已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第121段中實際的權宜之計以豁免於報告日期披露因履行義務是合約的一部份(原來預期合約期限為一年以下)而預期在將來確認來自與現存客戶訂立合約的裝修及工程服務收入及美酒銷售。 5.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所得稅抵免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即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 (13) 澳門所得補充稅 – – – (13) 遞延稅項 2 35 年度所得稅抵免 2 22 (a) 根據香港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集團實體首2,000,000港元之溢利將按稅率8.25%課稅,而超過2,000,000港元之溢利將按稅率16.5%課稅。不符合利得稅兩級制之其他香港集團實體之溢利將繼續按統一稅率16.5%課稅。 (b) 根據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和法例,本集團毋須繳納英屬處女群島的任何所得稅。 (c) 澳門所得補充稅根據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累進稅率計算。本年度稅率為12%。 本集團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除稅前虧損已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薪金及工資(計入銷售成本) – 742 薪金及工資(計入行政開支): 董事酬金 2,062 2,730 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不包括董事酬金) 2,647 2,168 界定供款計劃供款*(不包括董事酬金) 96 54 4,805 5,694 存貨銷售成本 1,061 12,076 物業、機器及設備折舊 3 6 使用權資產折舊 – 1,809 核數師酬金 800 650 解散附屬公司收益 – (152) 物業短期租賃之租金 1,026 323 * 並無沒收的供款可供本集團(作為僱主)使用以減少現有供款水平。 7. 股息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沒有派付或建議派發股息,自報告期末起,亦不建議派發任何股息。 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虧損及年內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約180,474,000股(二零二五年:約47,870,000股(經重列))計算,並且經調整以反映年內的供股及股份合併。 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而言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虧損 -持續經營業務 19,607 12,744 -已終止經營業務 14,267 8,934 33,874 21,678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股 千股 (經重列) 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而言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80,474 47,870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港元 港元 (經重列) 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 年度虧損 (0.19) (0.45) 持續經營業務虧損 (0.11) (0.27) 已終止經營業務虧損 (0.08) (0.19) 由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概無潛在攤薄已發行股份,因此兩個年度的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相同。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貸款 3,000 3,000 應收利息 850 580 減:虧損撥備 (1,059) (819)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貸款 3,000 3,000 應收利息 850 580 減:虧損撥備 (1,059) (819) 2,791 2,761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貸款組合包括一項(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項)本金3,0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000,000港元)之個人貸款。本集團應收貸款及利息來自於香港提供的放債業務,並以港元計值。應收貸款為無抵押、按年利率9%(二零二五年:9%)計息並於報告期末到期。於各報告日期所面臨的最大信貸風險為上文所述應收款項的賬面值。 未被視為減值的應收貸款及利息(扣除虧損撥備)的賬齡分析如下: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逾期,但未減值 超過180日 2,791 2,761 本集團應收貸款及利息虧損撥備之變動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港元 港元 於年初 819 1,168 年內預期信貸虧損撥備,淨額 240 (349)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貿易應收款項 從第三方 -銷售及服務收入應收款項及租金收入應收款項 43,465 36,984 減:虧損撥備 (14,841) (7,033) 28,624 29,951 其他應收款項 按金及預付款項 4,859 4,063 向供應商及分包商墊款 16,746 5,889 與供股有關之股份發行開支之預付款項 – 521 其他 226 704 21,831 11,177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總額 50,455 41,128 本集團向其貿易客戶提供為期30至60日(二零二五年:30至60日)不等之平均信貸期。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扣除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內 27,189 15,523 91日至180日以內 – 459 181日至270日以內 – 1,031 271日至365日以內 – 8,732 365日以上 1,435 4,206 28,624 29,951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7,033 6,643 年內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18,921 390 出售附屬公司 (6,787) – 撇銷 (4,326) – 於年末 14,841 7,033 11.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貿易應付款項 3,062 12,358 其他應付款項 已收按金 191 487 應計開支及其他應付款項 8,858 9,091 暫收款項 (a) – 25,742 9,049 35,320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總額 12,111 47,678 附註 (a) 餘額指供股所得款項的臨時收款。供股之詳情載於本公告附註13 (iii)。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內 2,048 5,649 30日到90日內 – 38 超過90日 1,014 6,671 3,062 12,358 保所有應付款項皆於信貸期限內清還。 12. 其他借款 無擔保其他借款按年利率18%計息且須於一年內償還。 13. 股本 股本之變動詳情如下: 股份數目 金額 千股 千港元 法定: 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不適用 不適用 已發行並繳足: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88,136 240,814根據特別授權發行股份(附註(i)) 37,627 7,563 股份發行開支 – (204)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225,763 248,173股份合併(附註(ii)) (180,610) – 供股(附註(iii)) 135,458 39,147 股份發行開支 – (2,469)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80,611 284,851 附註 (i) 根據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通過的一項普通決議案,根據特別授權配售股份已獲本公司股東批准。根據特別授權進行的股份配售已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完成,且本公司於同日按認購價0.201港元向獨立第三方發行37,627,200股普通股。 (ii)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董事建議實施股份合併,基準為將每五股已發行股份合併為一股合併股份。根據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通過的一項普通決議案,股份合併已獲本公司股東批准並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生效。緊隨股份合併之後,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由225,763,200股調整至45,152,640股。 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三股供股股份的方式進行供股。根據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通過的一項普通決議案,本公司股東已批准供股,且供股已進行,發行價為每股供股股份0.289港元,發行135,457,920股股份,總現金代價(扣除開支前)約為39,147,000港元。 14. 出售附屬公司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I) 出售保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保發」)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與一名獨立第三方(「保發的買方」)訂立買賣協議。根據該買賣協議,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保發的買方同意購買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保發之股權,代價為580,000港元。保發之控制權及所有權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完成該出售事項時轉移予保發的買方。 保發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且其全資附屬公司持有列於「無形資產」項下的跨境車輛牌照。 保發於出售當日的淨資產如下: 千港元 無形資產 580 出售收益 – 已收現金代價 580 有關該出售事項的現金流入淨額分析如下: 千港元 有關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流入 -現金代價 580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與獨立第三方(「仁德投資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買方」)(包括仁德建築設備有限公司(「仁德建築設備」),誠如與本年度已終止經營業務相關的附註14(III)所述為仁德投資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多份買賣協議。根據該等買賣協議,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仁德投資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買方同意購買仁德投資集團(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股權,代價總額為4港元。仁德投資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及所有權已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完成該出售事項時轉移予仁德投資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買方。 仁德投資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於出售當日的淨資產如下: 千港元 物業、機器及設備 967 存貨 842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8,892 銀行結餘及現金 583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0,166 合約負債 1,050 應付所得稅 68 –* 出售收益 –* 已收現金代價 –* * 少於1,000港元 有關該出售事項的現金流入淨額分析如下: 港元 有關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流入 -現金代價 –* * 少於1,000港元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本公司宣佈其董事會決議出售仁德投資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及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仁德建築設備(該公司從事租賃建築設備),代價為1港元。董事會認為,出售事項為本集團帶來簡化營運架構的機遇,並可讓本集團將資源重新配置至其他現有機遇,仁德建築設備之控制權及所有權已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完成該出售事項時轉移予仁德建築設備的買方。 於出售仁德建築設備後,建築設備租賃之業務營運(該業務構成一項獨立的主要業務線)已終止,因此被分類為已終止經營業務。 由仁德建築設備持有之建築設備租賃及提供相關安裝服務分部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期間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及現金流量如下:於二零二五年 四月一日至 截至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三月十八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期間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6,485 8,639 銷售成本 (6,655) (9,805) 毛損 (170) (1,166) 其他收入淨額 200 1,489 貿易應收款項預期信貸虧損(撥備)╱撥回 (4,467) 464 行政開支 (9,830) (9,721)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度虧損 (14,267) (8,934) 經營活動所得之現金流出淨額 (982) (123) 投資活動所得之現金流出淨額 – – 融資活動所得之現金流出淨額 – – 現金及銀行結餘減少淨額 (982) (123)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合約承擔。 16. 報告期後事項 根據一般授權進行的股份配售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八日完成,本公司以每股0.425港元的認購價向三名獨立第三方發行15,440,000股普通股。 17. 比較數字 若干比較財務資料已重新分類以符合本年度呈列。 財務回顧 持續經營業務收益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持續經營業務總收益約為111,9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155,900,000港元),相當於較去年減少約44,000,000港元或28.22%。 持續經營業務收益按分部劃分之明細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 111,647 155,634 美酒營銷 – – 金融服務 270 270 111,917 155,904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來自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的收益減少28.22%至約111,600,000港元。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目前正面臨明顯低迷的局面,主要體現為材料成本上漲、利率攀升及業界普遍收緊資本開支。由於各行各業面臨來自中國內地承建商的挑戰,且客戶(通常為企業實體)為管控財務風險而延遲或縮減新項目,市場上的有效商機數量有所萎縮。此一挑戰已直接對我們的營收表現造成壓力。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持續經營業務毛利約為4,2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4,600,000港元),減少約400,000港元。 本集團毛利按分部劃分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 3,965 4,374 美酒營銷 – – 金融服務 270 270 4,235 4,644 與去年相比,本集團毛利率增長主要是由於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的新投標項目利潤率有所增長所致。 同時,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的毛利下降約400,000港元乃主要由因價格競爭導致的收益減少持續對營運構成挑戰,而此對本年度的收益及毛利造成負面影響。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其他收入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增加乃主要由於供應商提供的銷售返利所致。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行政開支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開支減少乃主要由於有效控制行政與營運成本所致。 持續經營業務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本集團已委任獨立合?格專?估值師根據過往結算記錄、過往經驗及屬合理及支持性前瞻性資料的定量及定性資料評估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的預期信貸虧損。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就貿易應收款項確認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約14,45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854,000港元)及就合約資產確認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約1,352港元(二零二五年:203,000港元)。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增加反映信貸風險惡化及建築業的不確定性。 持續經營業務的無形資產減值 對於計入「無形資產」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牌照,本集團已委聘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牌照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額進行評估。與上一年度相同,金融服務業務分部現金產生單位的可收回金額乃基於按重置成本法所得的公平值減出售成本,其高於使用價值。重置成本法下估計金融服務業務分部現金產生單位公平值所用的關鍵假設包括取得有關牌照的估計成本及相關交易成本。按公平值減出售成本計算的金融服務業務分部現金產生單位的可收回金額約為1,64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1,670,000港元)。因此,比較金融服務業務分部現金產生單位之賬面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減值虧損約3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約50,000港元)。 本集團主要從事: (i) 提供設計、裝修及工程以及採購傢俱及相關產品服務; (ii) 美酒採購及營銷(持續經營業務);及 (iii) 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就證券提供意見、證券交易及經紀服務、資產管理服務及放債。 展望未來營運週期,本集團將持續推行多元化業務發展策略。除上文所列的現有業務外,本集團將會進一步推動數碼科技、人工智能技術創新及信息工程等業務板塊於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協同發展。於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的前提下,本集團將優化業務組合與收益來源,藉此提升整體營運韌性及可持續發展能力。 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 預計本集團將縮減公共房屋維修、改善及空置單位翻新工程及服務的規模,目前正重新規劃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的組合,並重新分配資源以尋求其他項目以維持本集團的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 本集團的戰略是發展與現有承建商及客戶的業務關係,以協調及洽談進一步工程及服務以及引介新承建商及客戶。本集團預計有關探索及發展將進一步擴充及加強本集團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的收入來源及可持續性。 美酒營銷業務 本集團將繼續與現有客戶洽談,以銷售美酒及尋求潛在客戶。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本公司已與嬋禮(上海)酒業有限公司(「嬋禮酒業」)訂立戰略合作協議(「戰略合作協議」)。根據戰略合作協議,本集團與嬋禮酒業將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專注於嬋禮酒,一款中國獨立女性輕奢型白酒,及其他中國白酒及葡萄美酒的開發、銷售及營銷。 集團旨在提升品牌知名度,並增加酒品銷售業務的銷售量。 金融服務業務 提供金融服務業務包括證券業務及放債業務。 證券業務 本集團從事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監察的持牌證券業務,營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就金融服務分部而言,憑藉其於香港的持牌框架,本集團預期將開展證券經紀、投資顧問及資產管理等合規業務,並穩健經營審慎放債業務,以於日後產生相應服務收入及利息收入。 放債業務 放債業務專注於潛在企業或個人借款人,包括已確立企業及富有且聲譽良好的個人,包括行政人員、商人及專業人士。潛在借款人一般由(i)本集團管理團隊介紹;(ii)潛在借款人的直接接觸;及(iii)現有借款人的推薦。本集團採取審慎態度開展放債業務,其資金來自內部產生的現金資源。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貸款組合包括一項初始本金3,000,000港元之無抵押個人貸款。該貸款於過往年度授出,並且已續期及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延期1年(為無抵押及以年利率9%計息)。所有未償還貸款的借款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如適用)均為本集團的獨立第三方。 本集團已委任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評估應收貸款及利息的預期信貸虧損。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確認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約24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349,000港元)。 然而,考慮到前瞻性利率及信貸價值及檢討借款人的過往還款記錄,而且,應計利息已於期後結清,本集團認為該筆貸款未發生信貸減值並被歸類為第2階段作預期信貸虧損 評估。 本集團將對逾期金額進行定期審查並採取跟進行動,以盡量減少本集團面臨的信貸風險,並就支付貸款利息的最後期限與借款人密切跟進。 本集團持續與借款人就償還未償貸款事宜進行磋商,本集團向借款人發出月份還款通知,要求其償還未償還的本金及利息。本集團將盡力適時收回未償還本金。 其他最新業務狀況 經參考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之自願公告,本集團預期將於深圳及鄭州設立兩家全資附屬公司。該等附屬公司將專注於智能軟件研發、數字化營銷服務、算力業務及商用機器人研發。 就智能軟件研發而言,本集團預期將部署以人工智能及算力為中心的技術,並探索相關技術於內部運營及外部解決方案組合中的應用,以提升運營效率及建立技術儲備。 借助AIGC及數據分析能力,本集團預期將為客戶提供數字營銷服務及相關數字服務,同時逐步擴大其合作網絡及應用場景。 就資訊工程業務而言,本集團預期將承接政府及企業客戶的數字化及系統集成項目,並持續提升交付能力及服務效率,以維持相對穩定的收益基礎。 董事會強調,擬議的新業務發展計劃仍有待進一步評估。本公司將根據GEM上市規則於適當時候刊發進一步公告。 年內,本集團透過股本集資及以其內部資源撥付其營運。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流動資產淨值約為60,6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53,500,000港元),當中包括現金及銀行結餘約4,7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43,200,000港元)。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之比率)約為4.1倍(二零二五年:2.0倍)。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流動比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於流動負債有所減少,乃因出售建築設備租賃分部後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所致。 資本架構與負債比率 本公司之資本架構僅由普通股組成。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資本架構並無變動。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約為62,0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9,200,000港元)。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負債比率(以借貸總額除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的百分比列示)為4.8%。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負債比率並不適用,原因是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已悉數償還借貸及租賃負債。 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 本集團業務主要以港元(「港元」)、人民幣(「人民幣」)及澳門元(「澳門元」)計值,而其收入、開支、資產、負債及借貸主要以港元及人民幣為單位。 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對沖外匯風險之工具。本集團將密切監察匯率變化,並將採取適當行動降低匯兌風險。 集團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抵押任何資產。 重大收購及出售 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重大收購及出售資產或附屬公司事項。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承擔 本集團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承擔詳情載於本公告附註15。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僱用12(二零二五年:23名僱員及包括14名已終止經營業務的僱員)名僱員。本集團繼續向僱員提供合適及定期培訓,以維持及加強工作團隊之實力。本集團主要根據行業慣例及個人表現與經驗向董事及僱員發放薪酬。除一般薪酬外,亦會根據本集團表現及個人表現向合資格員工發放酌情花紅及購股權。 之酬金及薪金以及強積金供款)為約4,8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7,800,000港元(包括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股本 股本變動載於本公告附註13。 供股之所得款項用途 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所公佈,(其中包括)本公司建議(i)進行股份合併(「股份合併」),基準為每五股本公司已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一股合併股份(「合併股份」)及(ii)按於記錄日期的合資格股東每持有一股合併股份獲發五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以每股供股股份0.23港元的認購價以供股(「供股」)方式發行156,780,000股供股股份(「供股股份」),籌集約36,000,000港元(扣除開支前)。 供股所得款項淨額約35,000,000港元將用於以下用途:(i) 20,000,000港元(佔所得款項淨額的57%)用作發展及擴展金融服務業務下的證券業務;(ii) 10,000,000港元(佔所得款項淨額的29%)作為設計、裝修及工程服務業務以及建築設備租賃業務的營運資金,以應對該等兩個業務分部預期的需求增加;及(iii) 5,000,000港元(佔所得款項淨額的14%)用作一般企業及行政開支。 股份合併及供股已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股東批准,並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完成。 所得款項淨額 於二零二六年 於 供股章程 三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六年 所披露的 出現變動之前 剩餘 三月三十一日 所得款項淨額 的剩餘所得款 所得款項淨額 已動用的 估計 的擬定用途 項淨額的用途 的經修訂分配 所得款項淨額 未動用 時間表(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供股所得款項用途 發展及擴展證券業務 20,116 10,532 – – – 不適用 工程業務及租賃業務的營運資金 10,234 – – – – 不適用 工程業務的營運資金 – – 7,372 7,372 – 不適用 一般企業及行政開支 4,941 – 3,160 1,660 1,500 二零二六年 十二月 35,291 10,532 10,532 9,032 1,500 附註: 動用餘下所得款項之估計時間表乃根據本集團對未來市況的最佳估計而作出,並可因當前市況及未來發展而有所變動。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之通函所述,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同意發行最多37,627,200股股份(「配售股份」),而配售代理有條件同意按竭盡所能基準促使承配人以每股配售股份0.201港元(「配售價」)及按配售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認購配售股份(「配售事項」)。 配售股份將根據特別授權配發及發行,並將配發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事項在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股東批准。配售事項的條件已獲達成,並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完成。全部配售股份已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由配售代理按配售價成功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有關配售事項之配售佣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其中包括專業費用)後)約為7,400,000港元,將用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之通函所載用途。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已獲悉數動用。 其他資料 企業管治常規 董事會認為,於本集團管理架構及內部監控程序中融入良好企業管治元素,可平衡本公司股東、客戶及員工之間之權益。董事會已採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原則及守則條文,以確保業務活動及決策程序獲妥善慎重規管。本公司已按GEM上市規則要求,以特定書面職權範圍成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合規委員會。 治守則,惟下文所述偏離守則條文之情況除外: ? 守則條文C.2.1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角色應有區分,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委任王翠平女士為行政總裁之前,本公司行政總裁的職位一直懸空。 ? 守則條文C.2規定,本公司主席須履行若干角色及職責。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委任李玲女士為董事會主席之前,本公司主席的職位一直懸空。除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C.2.7所述之角色及職責外,有關角色已委派予執行董事。 ? 守則條文C.6.3規定,公司秘書須向董事會主席及╱或行政總裁匯報。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委任李玲女士為董事會主席之前,本公司主席的職位一直懸空,因而如上文所述,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委任主席之前,公司秘書向本公司執行董事匯報。 董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採納董事買賣本公司證券之操守守則。概無董事於本年度內買賣本公司股份。經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全體董事確認彼等均已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遵守該等操守守則。 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概無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股票掛鈎協議。 足夠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公開可得之資料及據董事所知,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維持GEM上市規則規定的公眾持股量。 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行政人員」)概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本公司股份(「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所述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交易之必守標準(「交易必守標準」)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 本公司主要股東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所知,及根據聯交所網站備存之公開記錄及本公司保存之記錄,下列人士或法團(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及淡倉如下: 佔已發行股份之 股東姓名╱名稱 身份╱權益資本性質 所持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榮記國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稱 實益擁有人 50,713,600 28.08%為中國閃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附 註) 附註: 楊榮輝先生(「楊先生」)及苑志偉先生(「苑先生」)為榮記國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稱為中國閃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合法及實益擁有人,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楊先生及苑先生被視為於中國閃贈持有的全部50,713,6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概無其他人士或法團(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任何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本公司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8條的規定設立審核委員會,負責審閱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申報流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業績。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陳慧恩女士(主席)、袁惠雲女士及黃紹君先生。彼等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高嶺會計師有限公司的工作範疇 本集團的核數師高嶺會計師有限公司(「高嶺」)已同意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初步業績公告內的數字為載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金額。高嶺就此進行的工作並不構成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閱業務準則或香港鑒證業務準則所規定的核證工作,因此高嶺概無就初步公告作出核證。 本業績公告已刊發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hinanewholdings.com.hk)。 載有所有GEM上市規則所規定資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將適時寄予本公司股東並刊發於上述網站。 承董事會命 中新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及公司秘書 羅學儒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羅學儒先生、李玲女士、滕威先生及王翠平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慧恩女士、袁惠雲女士及黃紹君先生。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之日起,最少一連七天刊登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com.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內,並刊登及保留於本公司網站www.chinanewholdings.com.hk內。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