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华大基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龙磁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磁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2026年10月13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1,805,2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5,2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139,000股的1.5027%,最高成交价为23.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87,994.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1,1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979%,成交金额162,598,141.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低价为112.7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245.54元/股,成交均价为136.64元/股。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35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19,838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41.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5,130.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瑞迈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迈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 13日、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35,684,35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5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56,1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46.13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063,704.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5,9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60,485.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佰奥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佰奥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65.00 /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2%,最高成交价格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7,9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回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回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6年7月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37.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7.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最高成交价为2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9,475,8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博亚精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亚精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9,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该权益分派2026 6 10 2026 6 11 2025 方案以 年 月 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年 月 日实施完毕。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75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88%,最高成交价为20.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8元/股,成交金额为16,665,2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博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5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07,6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为1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3,776,250.93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实施回购的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科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3元/ 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18日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0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9,988,5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6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54,916,4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 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 月24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3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6 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为2,621,300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1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995,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达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首次回购33,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4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37%,最高成交价为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3元/股,资金发生总额为20,429,631.9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丽尚国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尚国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均价4.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07.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2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中炬高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炬高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19.67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768.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5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购买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999.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珀莱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珀莱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24,4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00元/股,最低价为57.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795,293.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兴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1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及有关规定的约定,自2026年6月2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92,983股(含)至4,385,964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0.67%至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01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2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78,71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01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1.2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9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04,75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2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75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2.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02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国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9,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88%,最高成交价为45.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574.7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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