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望尘科技控股(02458):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上市证券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Gala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 望塵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58)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上市證券 過往出售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間,本公司已於公開市 場上出售合共8,720股美光科技股份,總代價為3,963,143.112美元(不括交易 成本)。 過往出售事項出售8,720股美光科技股份已於本公告日期前完成。過往出售事項 之代價約3,963,143.112美元已用作本集團之一般?運資金及投資資金。 出售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本公司於公開市場上出售3,000股美光科 技股份,總代價為3,031,278.95美元(不括交易成本)。每股美光科技股份之平 均售價(不括交易成本)約為1,010.43美元。 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仍持有美光科技5,003股股份。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概無有關過往出售事項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故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過往出售事項無須遵守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的 規定。 由於出售事項於過往出售事項日期計12個月期間內落實,根據上市規則,出 售事項與過往出售事項應進行合併計算。由於經合併計算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 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合併計算出售事項及過往出售事項 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所載 的申報及公告規定。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間,本公司已於公開市場上出售合共8,720股美光科技股份,總代價為3,963,143.112美元(不括交易成本)。 過往出售事項出售8,720股美光科技股份已於本公告日期前完成。過往出售事項之代價約3,963,143.112美元已用作本集團之一般?運資金及投資資金。 由於概無有關過往出售事項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故過往出售事項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本公司於公開市場上出售3,000股美光科技股份,總代價為3,031,278.95美元(不括交易成本),乃根據進行交易時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所報買入及賣出價釐定。出售事項之總代價於出售事項完成時以現金償付。每股美光科技股份之平均售價(不括交易成本)約為1,010.43美元。 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仍持有美光科技5,003股股份。 由於出售事項於公開市場進行,故本公司並不知悉於出售事項下對手方之身份。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出售事項下對手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 進行出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一直採取審慎的財政管理方針及庫務政策,並在維持充足?運資金及流動資金的前提下,合理運用部分閒置資金。出售事項乃本集團經考慮(其中括)以下因素後作出:(i)美光科技股份近期之市價表現、成交流動性及當前市場估值;(ii)當前資本市場波動、宏觀經濟環境及行業前景等因素;及(iii)本集團就相關投資之整體投資回報及風險管理考慮,以及繼續持有該等股份所面對之市場風險。 定投資收益、降低持倉波動風險及提升資產流動性;(ii)優化本集團證券投資組合及資產配置,提升資金周轉效率;(iii)增加本集團現金儲備及改善流動性,令本集團可將資源重新分配至主?業務發展、研發投入、一般?運資金及╱或其他具吸引力之投資機會;及(iv)在維持審慎財務管理之前提下,提升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及股東整體回報。 鑒於出售事項乃按現行市價於公開市場進行,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出售事項之條款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出售事項的財務影及所得款項用途 本集團預期將從出售事項所得款項3,031,278.95美元並確認收益約1,913,362.79美元,即從出售事項收取的代價(未扣除交易成本)與相關投資成本的差額。出售事項所產生的實際損益金額,須經本公司核數師審閱及最終審計。 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擬用作本集團之一般?運資金及未來投資資金。 有關各方的資料 有關本公司及本集團的資料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業務為於中國開發、發行及?運手機運動遊戲。 有關美光科技的資料 根據公開資料,美光科技為一間於美利堅合眾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公司,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MU)。美光科技主要從事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記憶體及儲存產品,括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NAND快閃記憶體及固態硬碟(SSD),其產品廣泛應用於數據中心、人工智能、流動裝置、汽車及工業等領域。 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報: 截至二零二五年 截至二零二四年 八月二十八日 八月二十九日 止財政年度 止財政年度 (百萬美元) (百萬美元) 收益 37,378 25,111 除稅前收益 9,654 1,240 淨利潤 8,539 778 資產總值 82,798 69,416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概無有關過往出售事項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過往出售事項無須遵守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出售事項於過往出售事項日期計12個月期間內落實,根據上市規則,出售事項與過往出售事項應進行合併計算。由於經合併計算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合併計算出售事項及過往出售事項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所載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望塵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2458)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美光科技」 指 Micron Technology, Inc.,一間於美利堅合眾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公司,其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上市(股份代號:MU) 「過往出售事項」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間於公開市場出售合共8,720股美光科技股 份,總代價為3,963,143.112美元(不括交易成本)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利堅合眾國現時的法定貨幣 「%」 指 百分比 為及代表 望塵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 賈小東 香,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賈小東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黃翔先生及李欣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詹培勛先生、江雪穎女士及翟凱琪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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