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20:15:15 中财网
【20:10 好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及集中竞价交易(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好利科技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剑波先生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8.孙剑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9:20 金埔园林:关于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铧创的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珠海铧创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2,314,517股(含2,314,517股,约占剔1% 90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其中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即不超过2,314,517股。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珠海铧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高科新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高科新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74,000股(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6%)。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高科新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金麟合伙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金麟合伙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89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名称股东情况持股数 量(股)持股占 总股本 比例拟减持 数量 (股)拟减持 数量占 所持股 份比例拟减持 数量占 总股本 比例 
镇江金麟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特定股东377,5050.16%61,89216.40%0.03%
其中张永辉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59,1500.03%14,78725.00%0.01%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金麟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9:20 绿岛风: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 1,360,000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奥达投资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4、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1
5、减持期间: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9:20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12,905,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业投资基金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100,4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产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412,905,757 股
持股比例12.4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412,905,75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154,094,2434.66%2026/1/7~ 2026/6/422.20-30.352026/2/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6,100,467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6,100,467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100,467股 (上述减持合计不超过66,100,467股)
减持期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10月2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2
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9:20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06,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刘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8,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吴永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黄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2,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宋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张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0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股东刘朝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5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股东吴永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股东黄冬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股东宋捷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0,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前述减持比例均为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18:50 合富中国:合富中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4,95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02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941,578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961,0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80,5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18:20 芭薇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 持 原因
陈彪190,7750.17%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后3 个月内市场 价格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前 取得(含权 益分派转增 股)个人 资金 需求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彪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相关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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