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31股被宣布减持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少良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91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程少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223,2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7,407,7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4,815,5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程少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1:52 青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招证”)持有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股份 3,113,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2年 3月 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横琴招证出具的告知函,因其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横琴招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21,28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77,9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任意连续 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3,373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0%,且任意连续 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横琴招证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 【21:52 青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蓝驰”)分别持有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3,581,166股、934,42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1.96%。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515,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年 3月 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出具的告知函,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55,82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77,9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77,912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1:52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刘德全先生持有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90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4年 10月 21日)的 5.72%。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德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1:27 飞凯材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半导体装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5,84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3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 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4,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1,1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 公司副总经理伍锦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3,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4%)。 3、上述股东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即自 2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5年 2月 11日),其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4、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半导体装备基金、宋述国先生、陆春先生以及伍锦贤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1: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均以2024年10月18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26,680,434股为依据计算; 注2:宋述国先生、陆春先生和伍锦贤女士本次可减持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股份的25%。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宋述国先生、陆春先生和伍锦贤女士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宋述国先生和陆春先生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伍锦贤女士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5年 2月 11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宋述国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1,1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3%);陆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伍锦贤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4%)。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7、宋述国先生、陆春先生和伍锦贤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半导体装备基金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合伙企业资金规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半导体装备基金于 2018年通过协议受让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于 2018年 12月 27日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且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5年 2月 11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3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5,266,8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533,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公司总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半导体装备基金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半导体装备基金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宋述国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佳”)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4月8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2)招股说明书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 2、陆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上海凯佳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4月8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2)招股说明书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述国先生和陆春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副总经理伍锦贤女士和持股 5%以上股东半导体装备基金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21:27 格林精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乐清超然股东个人资金需求;惠州君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公司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4年4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1、乐清超然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8,267,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惠州君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6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乐清超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28日)。惠州君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8日)。 (六)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0:27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上海储阳偿还质押融资款 3、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股份不超过24,905,6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8,301,8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6,603,7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拟减持方式及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9:42 天亿马: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东兴博元拟减持不超过2,473,801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68%(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 总股本比例为 3.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149,2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71%(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1.7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324,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97%(占剔除公司最新 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为2.00%)。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8.其他说明: 特定股东东兴博元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东兴博元已于 2023年3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适用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规则,具体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2020年修订)》,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9:42 惠发食品:惠发食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发食品”)股东杨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4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杨红女士计划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446,423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杨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9:27 江丰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智鼎博能和智兴博辉的减持原因为归还金融机构借款。 2、海邦创投的减持原因为合伙企业到期。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方式:
(四)减持期间: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从 2024年 11月 12日起至 2025年 2月 11日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9:27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丁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0,6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19,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18:52 三超新材: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2,116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2024年 11月 12日起至 2025年 2月 11日期间,即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建勋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就其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转让条件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转让方式 本人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 12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0%。 4、未来股份转让价格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 5、公告承诺 未来本人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 3个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 6、未来股份转让的期限 自本人做出转让股份决定并公告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转让的期限将不超过 6个月。 7、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本人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刘建勋先生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未出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刘建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7:57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秀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梁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69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和2,805,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合计持股 8,496,37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9月20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4-04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秀云、刘国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16,800股,即两人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两人合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两人合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7:27 力源科技: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1日,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联二号”)持有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9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计划需求,汇联二号拟减持不超过4,5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615%。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2月1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00%。(注: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汇联二号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汇联二号的投资期限超过 36个月但不满48个月,适用任意连续6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汇联二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6:22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达启富”)持有公司17,12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 2、公司股东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盈智汇”)持有公司18,81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股份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66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3、公司股东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富智汇”)持有公司16,85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5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达启富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 1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达盈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35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875%。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富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02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20,000股。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华富智汇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6:02 中路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 ● 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或“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25,1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 ● 主要内容:因执行工作需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耀华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协助将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 2,500,000 股股票以市场价格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近日公司收到中路集团的《关于被动减持股份的沟通函》,获悉证券公司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割。 【14:13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4,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1%。公司股东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持有公司股份 3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68%。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8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2年 10月 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933%。尚融创新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2,68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065%;尚融聚源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31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6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交易,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交易,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1 【14:13 海目星:海目星: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聂水斌直接持有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02,48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15,897股,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 10,218,379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4.143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聂水斌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1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14:13 近岸蛋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南京金溧、苏州金灵等股东共计持有公司3,432,632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915%,南京金溧和苏州金灵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金溧、苏州金灵等股东因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相关股东均为持股 5%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披露减持计划为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4:13 怡和嘉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数量、比例: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4年 11月12日至 2025年 2月 10日)。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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