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31股被宣布减持
【14:12 学大教育: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紫光专用账户中提存的股票为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资源,其中因债权人未选择包含股票抵债选项的方案而结余的抵债股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由管理人按照紫光集团的书面指令进行处置。本次减持系管理人履行重整计划前述规定根据紫光集团指令所进行的减持安排。 2、股份来源: (1)紫光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 (2)紫光集团、紫光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分批次增持公司股票。 根据重整计划,上述紫光集团、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股票提存至紫光专用账户中作为重整偿债资源。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1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管理人承诺的情形。 8、紫光专用账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4:12 山河智能: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14:12 恒实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4:12 盟固利: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4:12 苏州规划: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 1、胡杨林天荣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胡杨林天荣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胡杨林天荣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限制。胡杨林天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珠峰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止)。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4:12 青木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孙建龙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下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青木科技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青木科技总股本的2%。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调整后的青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计划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4:12 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1)因自身资金安排;(2)因年龄及身体原因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其亲属; 1 / 3 2、股本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7,112,166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14,224,33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年11月11日-2025年2月10日)。 6、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张盛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张盛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4:12 江苏博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913,999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拟减持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4:12 南极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姜发明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姜发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39,665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14:12 宇环数控: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4:12 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18,198,7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89,00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减持期间宏华数科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收到新湖智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书面通知,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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