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50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5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7,700股,回购总金额为9,183,910.7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A股总股本0.1589%,最高成交价为2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0元/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奋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奋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1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8%,最高成交价为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2,230,1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亿利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利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 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2025年7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0元/股(含) 调整为6.49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72,8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 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429%,最高成交价为6.45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23,44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77%,最高成交价为4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3,934,966.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宁波华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华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2024-036 2024-046 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6日起由不超过20.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http://www.cninfo.com.cn 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9.69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42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6月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6年 6月 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49%,最高成交价为1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67,96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日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46%,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80,4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杭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杭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63,3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回购均价为5.68元/股。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4,241,70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均价为8.29元/股。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减持均价为8.18元/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则要求,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收回金额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663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97元/股,最低价为7.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841.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7,179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97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235.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94,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6元/股,最低价为24.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4,363.09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高能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高能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高能环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5-06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9.645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27元/股,最低价为6.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020.66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中国巨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巨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3,000万股(含)-4,0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最终回购数量、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等,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 16,153,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其中,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153,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丽珠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珠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将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5,376,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228,471.2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回购的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下,尚未进行H股回购。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能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能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36,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1.38%,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奇正藏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奇正藏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1.65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4.36万股——505.53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2025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起由不超过31.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27元/股。详见2025年7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由不超过31.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05元/股。详见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73,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923,491.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6月4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81,460股非交易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详见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092,450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盛路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路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 人民币普通股( 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最高成交价为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0.85元/股(含)。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9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南玻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玻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3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4,444.3773万股且不超过7,658.1887万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港币3.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3.05港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2,213.9398万股且不超过3,853.2841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已于2025年7月23日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8,191,671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27,234,69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07%。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04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A股价格上限7.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479,403.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B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4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B股价格上限3.05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港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9,181,454.13港元(按照2025年10月31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91227元人民币换算,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66,765.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诺唯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唯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703股,占公司总股本397,734,544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36元/股,最低价为23.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704.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锴威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锴威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369,926 73,684,211 0.50%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的比例为 ,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40.18元/股,最低价为25.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8,38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1,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53,405,110股的比例为0.02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2.89元/股,最低价为13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1,371.3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富吉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吉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33元/股,最低价为2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2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5 金盘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盘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1.7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5年5月23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就公司2025年10月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03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公司回购股份的成交价格区间为30.31元/股~32.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8,372.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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